青岛新闻网3月26日讯 每年的三、四月份都是招聘的高峰期,所以职场中也往往会有“金三银四”的说法。对于企业HR来说,在发布单位招聘信息时确保信息规范、合法可以说是非常关键。毕竟《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辞职权。

即便如此,求职者也可能会遭遇一些职场歧视。特别是女职工的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屡禁不止,比如:男性优先,已婚已育优先等等,招聘从开头到结尾,就业性别歧视都是明确的违法行为,以下6种行为不能做。

招聘求职是一个双向选择,无论用工还是求职都要坚决拒绝性别歧视,良性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需要大家一起来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