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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规范办学行为细则 中小学作业网上公开

来源:青岛日报-- 2013-02-03 06:33:20 字号:TT

  从市教育局获悉,新学期开学后全市各中小学将在学校网站全面实行“课程、课时、作业、考试和节假日安排”网上五公开活动,作为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配套细则。

  《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对47种违规办学行为列出了详细的追责办法,旨在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如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实验班的;在学生自主学习时间安排授课的,或者未按照规定安排师生作息时间和寒暑假期、法定节假日的;未按照规定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一小时以上的;擅自统计、公布或者宣传升学人数、升学率、考试成绩优异者等信息,违反规定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将学生考试成绩或者升学率作为考核评价教师、学生、班级的主要标准等都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撤销教育类荣誉称号、调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的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充分利用新学期开学前后一段时间,组织广大教职工围绕规范办学行为集中开展一次自查,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新学期开学后,全市各中小学要在学校网站全面实行“课程、课时、作业、考试和节假日安排”网上五公开活动,加强社会监督。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于2013年2月初至3月初,对全市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记者 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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