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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办结12万案件 236人贪污贿赂渎职被判刑

来源:青岛早报2013-01-11 08:34:01字号:TT

    在昨天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华代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去年全市法院工作,并提出今年法院工作目标。报告总结,去年全市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12万件,标的额257.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和51.4%。其中,市中院办结各类案件1.49万件,标的额16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和52%。

    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050件

    报告指出,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去年全市法院密切配合公安、检察机关开展严打整治、网上追逃等专项行动,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050件,同比增长12.8%,判处罪犯1.16万人,中院报请最高法院死刑案件核准率继续保持100%。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故意杀人、绑架、故意伤害等案件3618件;依法惩处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盗窃、抢劫、诈骗等案件2578件,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此外,法院系统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039件;与市关工委联合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推行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心理干预等做法,判处未成年犯514人,帮助34人复学就业。

    审结经济案件759件

    为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法院系统去年制定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司法保障、优化经济发展司法环境等规范性文件10件,妥善处理涉及西海岸经济新区、蓝色硅谷、大沽河综合治理等重大项目的各类纠纷61件。坚持促进城市建设与保障群众权益并重,妥善处理涉及世园会、东西快速路三期、铁路青岛新客站等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征地拆迁纠纷,不断完善强制拆迁案件“裁执分离”模式,诉前协调化解465件,诉中协调化解418件,实施强制搬迁15件。

    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去年法院系统审结合同、金融、借贷等商事案件3.62万件,审结非法集资、走私等经济犯罪案件759件,判处罪犯1269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92万元。与检察院、海关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共同打击走私犯罪。针对金融案件数量同比出现4倍涨幅的问题,与国资委、金融办、银监局等部门共同完善金融案件协调机制,及时发布风险提示。中院审理的东方电子虚假证券信息纠纷案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优秀案例”。

    去年,全市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43件,对涉及知识产权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实行统一审理,向拥有通过司法途径认定驰名商标的企业发送后续保护司法建议10条。妥善审理涉案价值达2.3亿元的张潜飞、郑素球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大要案,有效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下发限制高消费令1157次

    去年,全市法院审结民事案件4.02万件。注重对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实施家庭暴力 “禁止令”制度,妥善处理涉及教育、医疗卫生、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农药、假种子等坑农害农行为。

    在执行工作方面,全市法院去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47万件,执结2.52万件(含旧存)。完善了执行案件信息管理,健全执行快速反应、分段集约执行、执行威慑机制,并于2012年底正式开通“点对点”执行查控网络系统,实现了查询、查封、冻结、扣划等执行强制措施的一体化。灵活运用媒体曝光、悬赏执行等措施,下发限制高消费令1157次,司法拘留1054人,刑事处罚21人,进一步提升了执行到位率。

    为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法院系统共为困难群众和企业缓减免诉讼费526万元。规范和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和信访救助制度,向46起案件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49万元。联合民政、法律援助中心、社会慈善机构等,建立爱心审判救助基金,向26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5万元。

    判处处级以上干部12人

    去年,全市法院坚持不懈地抓好案件查办工作。继续以“零容忍”的决心和态度查办案件,健全完善举报受理、线索核查、任职回避等机制,对司法作风进行了暗访督察,对35起案件进行了司法巡查,对12起案件进行了督促整改,5名干警被函询和诫勉谈话,1名违纪干警被记大过处分。

    为营造依法行政的政务环境,法院系统与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探索完善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制度。审结行政案件4422件,其中,支持行政机关的456件,支持行政相对人的108件;一审协调撤诉的3166件,协调撤诉率为79.6%。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95件,判处罪犯236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12人。(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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