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气 | 百宝箱
新闻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国际 > 正文

报告称80后夫妻平均月房贷支出占收入四成

来源:新闻晚报-- 2012-11-01 15:56:14 字号:TT

  2012年9月,房地产行业迎来了传统的“金九银十”购房旺季。同时随着结婚黄金季的到来,婚房置业群体有望成为新一波房地产市场的主力军。日前,在由某网站委托零点进行的“2012我的婚与房”大型调查中,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常住居民进行了随机电话访问,发现婚前购置房产的传统观念仍占主流,但在高房价面前难轻易实践,集中表现为未婚80后在面临婚房置业抉择时产生了“想要而不得”的焦虑:这

部分人群虽已到适婚年龄却不得不降低自己的购房要求,甚至被迫改变“先婚后房”的观念;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比例有所上升,房子更多被认为是夫妻共有财产。

  “已婚族”中已购买婚房者不足六成

  本次调查显示,67%的受访者坚持“先买房,后结婚”。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已婚族中仅57.9%的人结婚前就购买了婚房,同时不足五成(44%)的已婚族结婚时就已住在购买的婚房里,先婚后房与其说是现实,更像是一个追求。

  从观念上来看,先有家后成家仍受到大多数国人的认可,但在日益高企的房价面前,人们对此观念的坚持有所动摇。尤其作为目前购房刚需主力的80后。

  造成“婚房焦虑”的首要因素是高居不下的房价。调查显示,83.7%的购房者认为房价高难以接受,其中62.1%的购房者认为当前的房价“非常高,完全不能接受”。认为当前房价可以接受的购房者比例不足两成。从城市分布来看,深圳认为当前房价“不能接受”的购房者比例最高,达到了90.4%,其次是北京,这一比例为84.2%,广州和上海基本持平。

  在大部分购房者预期中,总价80万左右的婚房在接受范围之内。但在四个一线城市(深圳、广州、北京、上海),目前的新房均价在2万/平米左右,大多购房者只能选择一到两居小户型。

  超八成未来购房族要“新”婚房不要二手房

  在传统观念和实际购买力的博弈之下,租房结婚成为另一种选择。本次调查显示,16.4%的已婚族结婚时住在租来的房子里,仅比住在购置的婚房的情况低27.6%。同时近六成(57.9%)的公众表示能够接受租房结婚。

  接受访问的女性中以不能接受为主流(50.4%),而男性中仅32.1%对租房结婚表示反对,近七成(67.8%)男性表示认可。而从婚姻状况来看,已婚族更能接受“租房结婚”这样看似不体面的婚房模式,对此选择的认可度高出未婚族11.1个%。

  租房结婚只是暂时转移了购置房产所带来的巨大经济压力,租房者需承担的财务支出仍不小。一轮轮房价的走高,也带动了房租的上涨。在租房结婚的家庭中,每月平均需要拿出夫妻收入的27.2%付房租,逼近3成。也就是说,在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假设夫妻月收入10000元,每月需拿出2720元用来支付房租,仍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在此情况下,“租不如买”成为部分婚房需求者的想法。

  购置婚房已列入众多新婚夫妻的生活规划中。在婚房的选择上更倾向于“新”,超过八成的未来购房族计划购买新房,计划购买二手房者不足两成。

  小夫妻平均每月房贷支出占收入41.6%

  购房者对即将到来的经济压力是否做好了准备?调查结果显示,在计划购买婚房的人群中,可接受的房屋总价平均是夫妻年收入的13.4倍,也就是说,人们可承受的房价收入比达到13.4。本次调查也发现,在已购婚房群体中,北上广深四地中,34.5%的被访家庭房价收入比都超过了20,平均房价收入比已达到15.3,而国际公认可接受的房价收入比约为4-6。

  中国人对高房价的耐受力不仅体现在房屋总价上,贷款族每月的还款承受能力也很强悍。本次调查中34.5%的受访者在购置婚房时选择了按揭贷款,其中31.1%的家庭采用“每月拿出夫妻二人总收入的30%”的还贷方案,此方案被采用率最高。而从平均水平来看,北上广深四地的小夫妻每月的房贷支出已占到当月收入41.6%。其中,北上广调研对象选择买房的比例高于租房,而对外来人口占比较高的深圳来说,选择租房的比例达到55%。

  房产登记女方仅30%署名

  除了房价焦虑,房子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横亘在夫妻之间,成了婚姻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应该由男方还是女方付首付、房产证上写不写女方名字、若是离婚房产是否属于出资一方、是否接受一方未通过另一方同意私自出售房产……虽是一些假设性、可能不会发生的情况,但涉及到房子,似乎是“考验”另一方的标准,有时甚至成了阻碍结婚的障碍。

  从实际情况来看,购房经济压力确实主要由男方承担。本次调查显示,无论全款还是贷款购房,男方(包括男方家庭)都是出资更多的一方(全款:76.7%,贷款:72.9%)。

  男性在房产归属权上有较强优势。本次调查中已购婚房的受访家庭中,80.3%的婚房房产证上写有男方的名字,仅30%的房产证写有女方名字。

  整体来看,公众更能接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高达60.8%的受访者赞成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归出资人子女。调查显示,超过六成(60.5%)的婚房购买者在购房时都受到了父母的资助,因此以法律的形式对此加以保护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理解。(晚报记者陈珍妮报道)

分享到:
-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提取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