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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华大使馆 地址:北京三里屯外交人员办公楼1-91, 邮编:100600 电话:(8610)532-3477,6532-2913,6532-3719 传真:6532-2178 E-mail:lpekin@public.bta.net.cn Web-site:www.embperu.cn.net 商务处地址:北京三里屯外交人员办公楼1-91 电话:(8610)6532-2976 传真:6532-3952 E-mail:comemper@public3.bta.net.cn 秘鲁驻上海总领馆 公使:恩里克.佩拉翁德 电话:(021)5298-5900 传真:(021)5298-5905 经济参赞:胡安.卡罗斯.里约斯 电话:(021)5298-5903 E-mail:conperu@conpersh.com 秘鲁驻香港总领馆 公使衔参赞:胡里奥.奥砍博 电话:(00852)2868-2930 E-mail:peruhkmo@netvigator.com 旅客入境需要填写入境卡和行李报关单。入境卡分上下两联,主要填写内容,上联: 姓名、出生国、国籍、居住国、护照类别及号码、出生日期、性别、婚况、职业、乘坐的航空公司和航班号、旅行目的。下联: 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护照类别及号码。入境时,上联交海关,下联由海关签署盖章后订在旅客的护照页上。该联的背面印有注意事项,外国人在秘停留时间不得超过签证的规定期限,未经移民局的批准不得在秘从事赢利性的活动。如果旅客需要申办延长逗留期也凭此联到移民当局办理。旅客离境时将此联交回海关。行李报关单主要填写内容: a、护照号码、国籍、姓名、职业、住址、在秘的地址、来自国家、乘坐的航空公司和航班号、抵达日期。b、是否携带农产品如种子、蔬菜、水果以及肉类制品等。临时携带入境的行李需要详细填写物品名称、品牌、价值。海关:对农产品、肉类制品、文化艺术品出入境实施管制。需要申报并出示有关部门的检疫证明和许可证。如有隐瞒不报,视为非法并给予处罚。 旅客可携带的个人免税用品: 1、旅行者自用的适量化妆品。 2、个人用品和装饰品。 3、1个吹风机或便携梳发器。 4、1台电动剃须刀。 5、1台照相机和5卷胶卷。 6、1台非专业性摄影机或录像机,5盒胶片或录像带。 7、录音带、光盘或录像带,总数10盘以内。 8、5盘录像带。 9、1台便携式电子计算器。 10、个人用药品。 11、书籍和杂志。 12、20盒香烟,或50支雪茄和200克烟丝或烟叶。 13、3公升烈性饮料。 14、价值300美元以内的个人用品和礼品,物品不能用于商业用途,每件价值不能超过100美元。 15、1台便携式电子、电动或机械打字机。 16、1件管弦或吹奏乐器。 17、1台收音机、或收录机、录音机,或磁带、光盘播放器,或便携式,直流电源收录组合机。 18、个人行李箱、包。 19、已经申报的,处境时带出的物品。 20、1只宠物类驯养动物,需符合卫生检疫规定,随身携带。 21、1台便携式、直流电源、随身携带的计算机。特别提醒:18岁以下游客禁止携带香烟和烈性饮料。携带超值或非免税类物品入境,价值不超过1000美元,经确认为非商业用途,征收20%的海关税,超过1000美元,征收全额海关税。未申报或被海关发现的超值或非免税物品将由海关予以行政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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