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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线下二答网友 满意度

来源: 2011-10-08 10:36:31

    贴号: 25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有你这样局长市民怎么能满意!怎么能放心!

    问题: 王副局长;你最好拿着规章制度在民生在线上,复制一遍!就你这个水平怎么能干好工作!群众不骂娘才怪!

    嘉宾答复: 网友朋友,您好!因为上线时间紧张的关系,一些问题无法详细的答复您,在此深表歉意,如果您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希望有机会和您交流,诚恳接受您的批评,共同探讨解决您所关注的问题。让我们共同努力,把青岛建设的更加美好!

    贴号: 25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有你这样局长市民怎么能满意!怎么能放心!

    问题: 王副局长;你最好拿着规章制度在民生在线上,复制一遍!就你这个水平怎么能干好工作!群众不骂娘才怪!

    嘉宾答复: 网友朋友,您好!因为上线时间紧张的关系,一些问题无法详细的答复您,在此深表歉意,如果您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希望有机会和您面对面交流,诚恳接受您的批评,共同探讨解决您所关注的问题。让我们共同努力,把青岛建设的更加美好。

    贴号: 25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有你这样局长市民怎么能满意!怎么能放心!

    问题: 王副局长;你最好拿着规章制度在民生在线上,复制一遍!就你这个水平怎么能干好工作!群众不骂娘才怪!

    嘉宾答复: 网友朋友,您好!因为上线时间紧张的关系,一些问题无法详细的答复您,在此深表歉意,如果您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希望有机会和您面对面交流,诚恳接受您的批评,共同探讨解决您所关注的问题。让我们共同努力,把青岛建设的更加美好。

    贴号: 25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有你这样局长市民怎么能满意!怎么能放心!

    问题: 王副局长;你最好拿着规章制度在民生在线上,复制一遍!就你这个水平怎么能干好工作!群众不骂娘才怪!

    嘉宾答复: 网友朋友,您好!因为上线时间紧张的关系,一些问题无法详细的答复您,在此深表歉意,如果您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希望有机会和您面对面交流,诚恳接受您的批评,共同探讨解决您所关注的问题。让我们共同努力,把青岛建设的更加美好。

    贴号: 25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鄱阳湖路2号的违章建筑

    问题: 我是鄱阳湖路2号的居民,在我们小区的4号楼的一层临街处有违章建筑,(开设小卖部,服装店和火烧店)已经形成占路经营,造成行走不便和对楼上的居民不安全的隐患,曾经向市南城管反应此事,市南城管当时表示要去看看,但一直也没得到答复和解决,至今还在经营着,这样的违房属于不在拆除范围吗,请解答,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此处违章建筑市南执法局八大湖中队前期已立案查处,并下达相关法律文书,该处违章建筑问题已列入中队2012年整治拆除计划,将结合该区域整治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予以拆除。对此处占路经营问题中队已现场进行清理取缔,并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此现象发生。

    (责任中队:八大湖中队, 中队长卢风顺)

    贴号: 255

    网友: 海边的卓玛

    标题: 本溪路早市门前的马路何时能通畅

    问题: 本溪路早市门前的马路何时能通畅,天天整治,天天还是这样,我们住在市场旁边的居民苦不堪言,前几天老人生病急诊,车都开不进不来。希望局长能切实想想办法解决。拜托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针对本溪路早市占路经营问题,四方城管执法局每天安排2名执法人员早6:30—11:30站固定岗清理,同时定期组织各中队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清理占路经营和人行道停车问题。责任中队:四方区执法局五中队,中队长张珂

    贴号: 25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多次举报违章建筑问题至今未处理

    问题: 从今年7月我们多次举报芙蓉路61号楼顶平台违法建筑问题,都是转市北城管执法局回复,但从几次回复过程中,我们感觉有偏袒和不愿意执法之嫌。说是历史原因造成的,至今未处理。我们认为:只要是违法建筑,不管有何理由,都应该坚决依法清理,不能姑息迁就。请王局长看看他们以前的回复,了解一下现在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给予我们一答复,尽快将违法建筑处理掉。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朋友,您好!芙蓉路61号1号楼为拆迁安置房,建设初期由于开发商未按设计图纸建设楼房,整幢楼没有排烟道。居民为此多次上访,后开发商将排烟道改设在1至5楼居民客厅窗外。由于此楼无供暖设施,冬天生炉子产生的浓烟及每天做饭产生的油烟灌入居民家中,严重影响日常生活,为减少影响所以居民搭建了小屋。对此,市北执法局将联系台东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及辖区办事处共同研究解决此事。

    责任中队:台三中队          中队长:毛新国

    贴号: 25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火车站附近太乱摆摊太多

    问题: 我是北京人,青岛今年的环境变化非常大,干净整洁了,听说是为了“创城”。但为什么火车站附近摆摊的增加了,尤其是新疆人(以前历年都没有,但今年出现了),希望取缔这些,北京以前有一条新疆街(餐饮类),北京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取缔,希望青岛别象北京,等新疆摆摊的成为势力再取缔就难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了解火车站周边卖切糕的新疆摊贩属于团伙性质,采取欺诈手段强买强卖,因涉及到民族政策等因素,目前市有关部门正针对此问题研究解决措施,统一进行整治清理。

    (责任中队:中山路中队, 中队长刘振波)

    贴号: 25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燕尔岛路满园烧烤违章建筑什么时候可以拆除

    问题: 尊敬的青岛市城管执法局领导,大家好:

    我是燕儿岛路的一市民,我曾在2011年9月拨打12345市长公开电话,举报燕儿岛路45号满园烧烤在燕儿岛路临街建违章房从事烧烤,扰民严重,贵局金门路城管中队的工作人员第一次打电话回复我说该房屋有手续,不属于违章建筑,而且餐厅经营者称不扰民。当我们告诉她该建筑是近几年的搭建的临建房时,该工作人员称她为内勤人员,不了解情况,待咨询相关人员后再答复。随后贵局工作人员电话回复,称该建筑原为燃料公司煤池子,有90年代市政府的批复,现在改建为临建房后对外从事烧烤,确实为违章建筑,但该建筑已列入拆迁计划,所以不能拆除。

    我想请教一下各位领导,为什么八大关的违章建筑可以拆除,我们眼皮子底下的燕儿岛路违章建筑可以长期存在而不被查处?一份90年代市政府扶持煤店占路经营的优惠政策,有没有时效性,可以支持煤店变为烧烤店占路经营吗?列入拆迁计划的违章建筑可不可以被查处或拆除?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上述问题市南执法局金门路中队执法人员已多次到达现场勘察考证,经落实此建筑原是一家煤店,属早期历史遗留建筑,后被人承包经营饭店至今,且该店已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另此处将进行规划开发,列入拆迁范围,在拆迁过程中对该建筑作出相应处置。

    (责任中队:金门路中队 ,中队长李建国)

    贴号: 24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你这样不负责任,不敢面对现实的局长应该免职!

    问题: 你非常让市民失望!简直是太不负责任了!为什么不敢正面回答问题!什么事也要挑挑拣拣吗?我们不想和你废话了!

    嘉宾答复: 网友朋友,您好!我在线时的问题都给予了回答,并没有选择性的回答。因为时间比较紧张,问题数量又比较多,所以一些问题无法在短时间内详细说清楚,一些问题也需要我们实地核查,有针对性的逐一解决。如果可能,我希望有机会和您交流,诚恳接受您的批评,并监督我们解决城管执法中的问题。因为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都希望我们的城市更美好,生活更幸福!

    贴号: 24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永年路占路烧烤一直未解决!

    问题: 去年开始,李沧区永年路和永安路上就有占路烧烤现象。到今年,不减反增,简直变成了烧烤一条街,多次反映,外加创城都没有解决此现象。不知道我们还要受害到何时。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永安路与永年路的占路烧烤问题一直是李沧城管执法局永安路中队的重点管理对象,中队对此曾召开了相关单位负责人会议,要求其予以整改,杜绝占路烧烤,对此相关业户也提出了自身的经营困难,中队也酌情予以考虑。后来本着批评教育的原则,中队夜间先后组织了6次集中清理,暂扣烧烤炉子5个,在中队的规范指导下,“林家馄饨”、“疯狂烤翅”、“隋家烧烤”以及“佰人旺”等完成了室内烧烤的改造,但不少业主仍趁中队下班后以及夜间的时间偷偷进行占路烧烤,下步中队仍将不定期的进行夜间集中清理行动,整治占路烧烤。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

    贴号: 24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再问王局长

    问题: 感谢您对我前面问题的回答,请问无棣二路、临邑路占路经营的习惯是谁给养成的???请让我来告诉您:就是你们。这个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嘉宾答复: 网友朋友,您好!无棣二路一直是市北执法局辖区中队工作的重点之一,中队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在大连路市场周边执勤至17:30。执法人员下班后,仍有个别不法商贩占路经营。针对此情况,目前执法中队会同辖区街道办事处正在进行整治。责任中队:辽宁路中队          中队长:邱兆清

    贴号: 24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再问王局长

    问题: 感谢您对我前面问题的回答,请问无棣二路、临邑路占路经营的习惯是谁给养成的???请让我来告诉您:就是你们。这个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嘉宾答复: 网友朋友,您好。无棣二路一直是市北执法局辖区中队工作的重点之一,中队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在大连路市场周边执勤至17:30。执法人员下班后,仍有个别不法商贩占路经营。针对此情况,目前执法中队会同辖区街道办事处正在进行整治。责任中队:辽宁路中队          中队长:邱兆清

    贴号: 24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再问王局长

    问题: 感谢您对我前面问题的回答,请问无棣二路、临邑路占路经营的习惯是谁给养成的???请让我来告诉您:就是你们。这个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嘉宾答复: 网友朋友,您好。无棣二路一直是市北执法局辖区中队工作的重点之一,中队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在大连路市场周边执勤至17:30。执法人员下班后,仍有个别不法商贩占路经营。针对此情况,目前执法中队会同辖区街道办事处正在进行整治。责任中队:辽宁路中队          中队长:邱兆清

    贴号: 24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鄱阳湖路,违章建筑,占路经营。。。。。。

    问题: 市南车管所对面一居民院(鄱阳湖路2号 ?),拆墙开门,出租给外来人卖散啤、烤烧饼。。。。。。烟熏火燎,占路经营,破坏市容,污染环境。不知城管领导知否?请答复处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此处违章建筑市南执法局八大湖中队前期已立案查处,并下达相关法律文书,该处违章建筑问题已列入中队2012年整治拆除计划,将结合该区域整治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予以拆除。对此处占路经营问题中队已现场进行清理取缔,并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此现象发生。

    (责任中队:八大湖中队, 中队长卢风顺)

    贴号: 24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错埠龄新岭花园二期内侵占绿地

    问题: 错埠龄新岭花园二期内侵占绿地的现象非常严重,多次反映均无效果。记得去年市北城管的领导在网络上还信誓旦旦,说要尽快整治,但未见丝毫改变。希望这次借200天整治的机会,将新岭花园二期内侵占绿地的现象彻底整改,并保持下去。以免再走平日不管,几年后整个小区再投巨资整治地老路。

    嘉宾答复: 网友朋友,您好。市北执法局辖区中队联合街道办事处曾多次对该小区进行整治,拆除了此处违章建筑9处,100多平方米。目前尚存在比较突出用于养花的构筑物三处,执法中队将会同办事处制定整治计划,继续进行整治。

    责任中队:辽源路中队         中队长:刘威

    贴号: 240

    网友: andy09

    标题: 小区内建设基站,怎么处理?

    问题: 曾向李沧区政府反映过李沧区政府北面的南庄小区丽鑫大酒店屋顶、7号楼一单元六楼)和周围的发射基站的问题,答复承诺的时间内解决,但现在没有任何结果!这两处基站完全是没有手续的,即使后补手续也是违法的!没有经过居民同意就安装是违规的!不能是补了手续就可以仍然挺立在那里的!曾经投诉7号楼一单元六楼的居民还受到几个纹身青年的恐吓!没有天理了是不是?这事就没人管了?谁不怕辐射就安谁家去!不顾居民健康!丧尽天良!!!而且小区里这么多小孩子!附近有山为什么不能安装到山上?就图省事是不是?我们居民已经投诉至省环保局了!若李沧区环保局处理无果!居民们不会就此罢休的!我们就是要求拆除!请问这些发射基站是不是我们我们城管的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请协调处理!

    嘉宾答复: 网友朋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城管执法职责范围,李沧区执法局将告知区环保部门!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239

    网友: 海边的卓玛

    标题: 鞍二学校边爆玉米花的商贩何时能被取缔

    问题: 鞍山二路小学对面的人行道上,有爆玉米花的商贩,那个响声也太惊人了,既危险又扰民。孩子们上学放学必经之路,孩子们都害怕躲着走。今天没出来,想必是有告知的,过后看吧。以前也反映过所在区城管部门,管过,过了两天又出来。希望能过问一下。

    嘉宾答复: 网友朋友您好,四方城管执法局已安排执法人员及时清理占路经营,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巩固整治成果。责任中队:五中队,中队长王珂

    贴号: 23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城管贴罚单

    问题: 原二十五中东侧停车场,多年来周边居民在此停车,现在被凡夫子使用,车子就停在人行道上,一直也没有人去告知不可停,停在人行道上可以说全市普片存在,前两天八大湖城管在没有任何警告情况下,突然前去贴罚单,有的车主可能没有在家,第二天又被贴上,如此执法,让老百姓感觉有失公正,也失去人心,为什么不可以提前告示此处不允许停车,如果不听者,再贴罚单也不迟,城管在老百姓的眼里,本身形象就不好,原因应该好好总结,不要做不得人心的事情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该处分为停车区域和人行道区域,在人行道上禁止机动车停放,辖区八大湖中队到现场对人行道上违章停放的车辆进行贴单处理,属于正常执法行为,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理解支持并自觉维护道路停车秩序。人行道不能停车相关法律法规已宣传多次,后面将继续予以宣传。

    (责任中队:八大湖中队 ,中队长卢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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