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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父治病偷盗 法院轻判缓刑期重回单位

来源:青岛早报 2011-04-11 07:03:23

    核心提示

    “我知道自己做错了,以后一定好好表现,希望大家给我一次机会……”在黄岛法院庭审现场,盗窃同事财物的被告王某悔恨不已。鉴于受害人予以谅解及所在单位愿意接收他回原岗位工作,黄岛法院对犯下盗窃罪的王某从轻发落,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为父治病起了贪念

    今年23岁的王某是山东聊城人,案发前是开发区一家制造企业的职工。2010年11月下旬的一

天,他在宿舍里偷走了同事一个存折,从中提取了7200元现金。很快,有重大盗窃嫌疑的王某被警方抓获,在审讯中,王某交待自己盗窃是因为父亲瘫痪在床,急需治疗费用,才一时起了贪念。案发后,王某及亲友退赔全部赃款。

    “我知道自己做错了,希望社会给我一次机会。”在法庭上,被告人王某一直深深地低着头,对于自己犯下的罪,悔恨不已。

    受害人写下“求情信”

    “王某的悔罪态度以及受害人和王某所在单位的态度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黄岛法院刑庭副庭长、本案主审法官刘西才告诉记者,王某表示愿意改过自新,同时受害人也对他的行为表示谅解,也替他求情,写下申请书,希望法院对他从轻处罚。

    庭审中,法官再次确认了王某所在单位的态度。“他平时表现良好,跟同事关系也比较好,我们愿意接收他回原岗位继续工作。”单位代表表示,公司相信王某是因为给父亲治病一时才起了贪念,希望法官也能再给他一次机会。

    基于这种考虑,法院认为王某的社会危害性不是特别大,具有帮教条件,最后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在今后的一年半时间里,王某可以回到单位边工作边服刑,由其单位负责对王某的思想工作和社会表现进行帮教。

    缓刑期重回单位工作

    在庭审现场,记者没有看到王某的父母及家人,经了解得知,王某父亲长年瘫痪在床,母亲陪在身旁照顾。庭审结束后,法官陪同王某一起回到看守所,办理了缓刑释放手续。王某表示,这两天他回老家看望一下父母并到当地派出所报到后,将立即返回工作岗位开始新的人生。“希望你珍惜这次机会,回去以后认真工作,跟同事重新建立起信任关系。最后,我们也希望你放下思想包袱,希望回归正常的生活。”主审法官语重心长地对王某说。

    新闻延伸 “人性化判决”获双赢

    “当前,我们通过社区矫正使轻微犯罪人员到原工作岗位服刑,这是一种可以达到双赢的刑罚方式,可以避免短期自由刑的一些弊端。”黄岛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类人员的犯罪社会危害较小,主观恶性较小,多为偶犯或初犯,如果采用自由刑,轻易将其投入监狱,则有可能使其产生自暴自弃的心理,导致以后犯更严重的罪刑。通过社区矫正工作也可以节约大量的行刑成本,节省有限的司法资源。

    “对王某执行缓刑以后,我们还要继续对他进行帮教监管,一方面我们要求他定期到法院汇报近期的工作生活情况,另一方面我们会定期跟企业加强联系,了解他的工作情况。”主审法官刘西才告诉记者。 卧床父亲感谢法官 昨日,记者通过法院电话联系上了在聊城老家卧床不起的王某父亲,“说什么也晚了,是我没教育好孩子,让他走了弯路。”开始,老人不停地叹着气,自己由于瘫痪在床,平时也顾不上对孩子的管教。

    当得知法院对王某判了缓刑,并且可以回原单位上班后,老人哽咽了,他说:“真是太感谢法官了,给儿子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老人在电话中再三表示,儿子比较孝顺,这次一时起了贪念,他今后一定好好管教儿子,不让儿子再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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