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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0全面推行:普通商品房小区配建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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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奥网 2010-01-11 09:19:34 青岛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据新华社电 针对一些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由于位置偏僻、配套不全被弃购或弃租问题,从2010年起,山东省将全面推行在普通商品房小区中配建保障性住房。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山东省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山东省城市住房保障工作将全面向“提质扩面”迈进。在2009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2万户的基础上,2010年山东省将继续新增廉租住房保障2万户,累计保障数将达到10万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城镇保障性住房3年规划,解决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探索开展廉租住房共有产权试点,实行先租后售、租售并举。

此外,山东省将严格执行“50、60”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全面推行在普通商品房小区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并对保障性住房全面实施分户验收制度。山东省还将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研究,2010年有望开展利用社会资金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试点。

新闻链接 青岛配建保障房始于2008年

2008年11月,青岛出让了五宗国有土地,其中,四宗住宅用地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也正是从这一年起,青岛开始了保障房配建的实施。

当年发布的 《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08—2010年)》提出,从2008年起,我市用三年的时间建筹9000套廉租住房和15000套经济适用住房,用以解决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的 “住房难”。我市规定,廉租住房主要在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配建,经济适用住房主要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配建。市住宅保障中心有关人士介绍,这样既可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问题,又可以实现市内四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平衡,提高此类住房小区内、外生活设施的配套水平。

到目前为至,市内四区已经落实的配建项目有65个。芦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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