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收购拆迁老房,比拆迁补偿价格高,我能不能卖?”近日,即将拆迁的沧口路住户李先生致电本报,询问找上门来的生意能不能做。记者随后从房产管理部门获悉,尽管目前暂无法律法规禁止拆迁房买卖,但补偿给拆迁户的安置房多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等,从维护被拆迁居民自身利益来看,建议居民不要擅自出售。 10平方米老房引来争购者 10月31日,家住沧口路的李先生 “把房子提前卖给中介,可以比货币补偿多拿到一两万元钱。”李先生说,自己先打了几个电话,向找上门来收购房子的中介落实收购款,结果现在主意还没拿定,10平方米老房就被两家中介“盯”上了,近一周几乎天天打电话来询问售房意向,其中一家中介还承诺可“赠送”搬家和提供过渡房房源的服务。 “两家中介都表示给的房价比政府规定的货币补偿高出1.5万元,我还是挺动心的,不知道能不能卖?”对此,李先生全家暂时拿不定主意。 拆迁片区出现老房收购热 10月31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快速路三期拆迁片区,发现李村路、沧口路、冠县路等即将拆迁的路段内,都有房屋收购人贴出的“现金收购拆迁老房”的广告,记者打电话询问其中一名购房人,对方表示,只要提供老房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不用房主多次跑腿即可收取购房现金,快捷办理房屋过户。 “我这儿想卖拆迁房的还挺多,价钱最多能比货币补偿高两万元,再高我们就亏本了。”另一名房屋中介告诉记者,快速路三期启动拆迁才一周,自己已接待了两家卖房客户。 拆迁房屋交易要谨慎 拆迁老房很快就要到使用期限尽头,为什么中介忙于收购?居民又能否放心出售呢?对此,记者询问了快速路三期拆迁指挥部,据一工作人员介绍,拆迁老房引发收购热,主要还是因为“有利可图”,购房者看中的是拆迁安置房将来的升值空间。 “一般拆迁片区都是年代久远的老房子,居住群体也是经济实力较差的老人、低收入者等,所以拆迁安置用房都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市面上同期、同地段的商品房价格划算。”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说,例如快速路三期拆迁项目的9处安置房基本上都是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价格较低,非中低收入者根本无权购买,“但有人通过提前购买拆迁房,达到了分得经济适用房并转卖的目的。从维护被拆迁居民自身权益来说,政府部门均对拆迁房买卖持反对态度,建议居民不要擅自出售拆迁房屋”。 另外,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云峰提醒,拆迁房出售还有一种情况,即有的拆迁户采取非法分户行为 ,将一套房“拆”成两套,为掩人耳目卖一套、留一套,如果购房者买了这样的“分拆房”、日后又被政府部门追查出,其购房合同也将变为无效,购房者利益将受损,因此建议市民谨慎对待拆迁房买卖。(记者 高一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