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万米烂尾楼设局 受害人竟离奇被判赔偿百万 疑出租违章建筑非法获利 青岛新闻网讯 浙江省金华市施光南音乐广场如今已成为该市一个重要亮点工程。然而,与该广场近在咫尺的环城东路850号,却是一栋闲置多年杂草丛生的烂尾楼。而近期由该房屋引发的一场不同寻常的经济案件引起了当地老百姓的广泛关注。2009年7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金狮集团与金华新纪元陶瓷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建筑租赁纠纷”一案做出终审判决:金狮壹佰酒店有限公司给付金华市新纪元陶瓷有限公司房租35万元以及给付违约金110万元。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明明我们是受害者,却要赔偿对方百万!”金狮集团高层对此判决深表遗憾。 “集团在近年来杭州、临安、永康、海宁、扬州等江浙地区陆续开办了多家酒店,为当地的旅游和餐饮服务产业以及人口就业都做出了贡献。但是我们没有想到,在浙江省金华市竟然会遇到这种事情!”金狮集团金狮壹佰酒店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宋女士说。 金华市房产部门均未查到有关该楼的任何相关登记手续 “三无建筑”开发商是区人大代表 据金狮总部高管介绍,2007年6月26日,金华市新纪元陶瓷有限公司在取得了金狮公司工作人员的信任并作出种种许诺之后,将不合法的、没有房产证明及相关部门竣工合格证的房屋(《租赁合同》附件明确约定提供)位于金华市环城东路850号的一处未完工建筑作为合同的标的物,租赁给金狮公司开宾馆用。合同签订后,金狮公司自交付20万元保证金之日起,不断敦促新纪元公司提供房产证明及竣工验收合格证(为了办理前期各项手续及营业执照),新纪元公司却一直拖延,金狮集团所委托律师调阅了金华市金东区及金华市房产部门均未查到有关该楼的任何相关登记手续。另据了解,金华市环城东路91850号的房屋所有人为项根基,其本人有多个身份,包括区人大代表,曾在多湖镇政府任职多年,现任浙江多湖集团总经理、法人代表。 排污设施并未做完善处理,院内几近荒芜 疑出具虚假消防部门批示 违法出租 而该楼经技术人员实地勘测该楼的设计使用用途为厂房,该楼的二三楼地面均为预制板结构,承重标准根本达不到改造为酒店客房的要求。为了取得金狮公司的信任,新纪元公司出具了一份当地消防部门手写的“同意开设宾馆,装修按国家消防规范执行,并报相关资料审批”的函,而按金华市消防审批程序及权限,一万平米建筑装修须报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受理后由金华市消防支队审批,区消防大队无权审批一万平米以上的建筑装修。 新纪元公司未履行合同违约在先 法院却不予采纳 除了本案的新纪元公司未按合同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其房产手续外,同时,《房产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新纪元的责任也未履行,如在《补充协议》中约定的甲方新纪元公司六项责任,其中五项属甲方应在乙方进场装修前完成,由于被新纪元公司根本解决不了《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消防审批验收问题,在这一情况下新纪元公司后四个问题也未履约(该厂房目前的现场便是证据,金狮公司已向法庭提供了照片)。因《补充协议》第六条约定“在甲方保证上述项目完成的情况下,乙方于二零零七年十月八日进场交接相关资料、进行装修施工”。因此金狮公司在充分的了解这一情况后,为了避免投资风险及损失的扩大化,派人到现场指出新纪元公司未履约的现实情况后,金狮公司提出协商终止协议,拒绝进场交接相关资料接收房屋。 目前,金狮集团不服判决已向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并向浙江省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