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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2万办贵宾卡享优惠 是否危害购房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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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7-11 10:26:40 财经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编者按:7月10日,财经日报发表一篇题为《慎待楼房贵宾卡预售》的文章,文中指出“在经济形势并未全面好转、楼市全面回暖尚无坚实基础的情况下,预售贵宾卡的逆势兴起,以及由此掀起的风潮,可能危害到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可能危害到购房者的权益”。反观目前青岛楼市,发放vip卡进行销售的新楼盘的确存在。好事坏事?请网友发表看法——我要参与论坛投票、讨论>>

   

慎待楼房贵宾卡预售 李记

    开发商们群起“卖贵宾卡做控销”,其实“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就是试图要公众接受“房价还会高企,还不快快购买”的楼市全面回暖信号

  “交2万块办理贵宾卡就可以优先选房,还可以享受优惠”,近来,随着楼市的回暖,预售贵宾卡的房产控销手法频频出现。

  在经济形势并未全面好转、楼市全面回暖尚无坚实基础的情况下,预售贵宾卡的逆势兴起,以及由此掀起的风潮,可能危害到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可能危害到购房者的权益。

  当下楼市逆势坚挺,本身就是件值得深入思考的吊诡现象。现在,开发商们群起“卖贵宾卡做控销”,其实“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就是试图要公众接受“房价还会高企,还不快快购买”的楼市全面回暖信号。

  开发商“卖贵宾卡做控销”的事实,无疑将预售制度存废的讨论,向前推进了一步。诚如一些律师所言,尽管开发商们预售贵宾卡涉嫌“违规占用资金、变相吸储”,但从预付定金的角度看,“目前并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对其进行限制”,实际上反映出法律约束的“灰色地带”。

  因为是“灰色地带”,从保护购房者权益的角度看,各种规则约束和监管触角,也很难发挥效用。比如按照有些楼盘的合同约定,办理贵宾卡后,如果购房者放弃买房,开发商可不支付利息;比如一些开发商的合同就有“连续三期都没有选中才能退款”的霸王条款;再比如,即使选择同一楼盘的不同次房源,也要再一次交预售金等等。

  无论是从保护购房者权益、稳定房价,还是从规范开发商们涉嫌违规融资的角度看,面对开发商们预售贵宾卡这种风潮,有关部门不能不闻不问,听之任之;应迅速作出判断并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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