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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律师面对面:李勇律师谈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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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4-01 15:53:34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留言板:我与公司签的合同是2年,今年过年准备回家的时候,想把剩余的全部工资拿回去,但是公司有规定说要押2000元作为押金,以防止明年不再来公司上班,但是合同上并没有这样的条款,只有说违约金是2000元,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李勇律师:从你介绍的情况看,企业扣留了你的工资,企业的类似规定和做法都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留言板:公司是做轮胎批发的有限公司,两个股东分别投资50%,董事长与总经理各兼一职,不设董事会,投入资金一次注入,该怎么来制定公司章程?

    李勇律师:这种股权结构在公司治理上比较麻烦,主要体现在公司的决策权和经营管理权的分配上,当股东意见不一致时,非常容易出现问题。制定公司章程时既要考虑股东双方的互相制约,防止股东滥用权力,损害其他股东或公司利益,又要考虑到公司机制的顺畅运行,未雨绸缪,防止出现互相扯皮甚至公司陷入僵局无法运营。具体如何制定,要结合你们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在章程中规定独立董事制度等。由于题目太大,在此不便详述,需要的话以后可以与我联系详细沟通。

    留言板:我们现在还是分公司,不久后要改制为独立的公司,是不是要先注销分公司后再注册公司?还有注册公司的程序自己跑最快多久啊?

    李勇律师:分公司本身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存在改制的问题。你说的情况应该是在分公司的基础上组建新的公司。在准备充分、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大概一个月之内即可完成新公司的注册。

    留言板:2年前朋友用我的名字注册了一家建筑公司,但现在由于经营不善面临破产。1周前前我了解到该公司有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朋友已经将该公司的法人变更为自己。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该公司破产在法律上我是否有相关责任,谢谢各位。

    李勇律师:拖欠工人工资是公司的行为,责任由公司承担。即使公司将来破产,拖欠职工工资从企业的破产财产中优先受偿,与法定代表人个人无关。

    留言板:就是目前很多公司在最开始成立的时候都会让一些不相干的人,或者是员工去申请这个公司,我想了解的是,如果公司的经营有问题,或是属于挂羊头卖狗肉的,那这个申请人有什么法律责任上的承担吗?

    李勇律师:如果“申请人”以公司股东、董事、法定代表人、高管等名义注册登记就有可能会因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法》、《破产法》等都规定了公司股东、高管的相关义务,违反这些义务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申请人虽然只是被别人借用名义,但是并不因此可以免除全部责任。

    网友森林大帝:股东借款给公司收高利息,公司现在不行了,股东向公司要回借款,但该股东没有按义务缴纳股金,公司要股东履行缴纳股金义务, 如何处理?

    李勇律师:根据题述内容,这是两个法律关系,可以一并协商处理,也可分别诉讼解决。

    股东没有依法履行出资的义务,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至于股东与公司高息借贷,因为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除审查约定的利息有无超出法律规定的标准之外,还应审查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留言板:我是从95年与公司签的合同。以前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但现在公司出新文件说公司提供的住宿费和生活补助也算违约金,请问这个算么? 我如果辞职了要交这些吗?

    李勇律师: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现适用违约金的情形仅限于违反专项培训和竞业限制。对于你公司以所提供的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为违约金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你依法提出辞职,我认为如公司没有给你提供专业培训和支付培训费用,以及依法约定竞业限制的情况下,你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网友长亭送别:您好:我与2008年底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借给朋友10000块钱,当时他答应08年前还清,然而一直到今年年初的时间才还了我3000块,现在对方不承认我曾借给他钱,当初给他打款的汇款单也找不到了,但是我有我们的聊天信息,信息里有我催他欠款的信息,不知可否作为讨还欠款的法律依据?或者我还应该查询怎样的信息作为法律依据?谢谢!期待您的回复!!

    李勇律师:不知你说的聊天信息是哪种形式?一般讲有其它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计算机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你说的情况,最好再去银行查询一下当初的汇款记录,与聊天信息互相印证,证据更充分。

    留言板:我在一公司上班2个多月,现在因该公司在商场撤店,我也因此选择了离职。在上班期间该公司与我签立了合同,也承诺给我上保险,但到现在保险还没给我办好。 我是本地农村户口,不知道应该被公司上几个保险,也不知道都该上哪些保险。 (公司也没给我劳动合同,现在我离职了,合同是否还需要还我)法律有没有关于这些的规定,请您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李勇律师: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应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定义务,通常用人单位缴纳5项保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如果属于人员流动比较频繁的用工单位,经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后用人单位可以只办理工伤保险。

    网友jqk:我是公司的监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将我开除,这样做合理吗?我得选择怎样的法律途径维权??谢谢

    李勇律师:你的问题没有说清楚,你是因公司对你的开除处分不满还是对公司解除你监事身份不满?

    如果公司依照劳动合同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将你开除而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你对此不满可以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进行维权。

    如果你对公司解除你的监事身份有异议,可以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维护你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代表职工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而且,公司监事的任期不同于董事,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每届不超3年;监事任期是法定的3年期限。所以,除法定原因或监事主动辞职,董事会或者其它高管无权免除监事。公司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或者经过相应的民主程序而解除你的监事身份的做法是违法的。

    如果你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但是监事的身份并不因此而丧失;如果监事的身份仍然存在,那么你还应当履行监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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