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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降低购房落户“门槛”买二手房也可落户
 

青岛新闻网 2009-02-11 09:46:36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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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了解到,买二手房落户济南的实施细则近期出台,外地人买二手房也可以在济南落户了。去年济南降低在济购房落户“门槛”,将原“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等条件调整为“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等。购房落户还有一个重要的限制条件“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未付完全款的抵押按揭房、自建房”,这意味着外地人在济南购买二手房不能落户。

 此次济南市相关
部门调整落户政策,允许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济落户条件为: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新建成套商品房并取得房产证(含办理抵押贷款房);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二手房、取得房产证2年以上(含办理抵押贷款房);在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县(市)居住3年以上,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75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产证(二手商品房须取得房产证2年以上,含办理抵押贷款房)并实际居住。每套商品住宅房5年内只能享受1次购房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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