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一
业主不必再为配套设施闹心
●事例
“我们这条街上40多户店铺,停水四个月了竟然冒出500元水费欠款单。”在即墨大同街有着几十家店铺和居民,原先每户业主每月的水费不超过30元,可到了去年年初,每月到了交水费时,都会多出一半。到了去年7月份,有几户店铺突然收到了500元不等的水费单。因为管道老化出现渗漏水现象,可维修经费太贵一直没改造,所产生的水费全部平摊给了每个用户。因为部分 业主拒绝交纳维修费用,自来水公司无耐之下只好停水,而许多居民只能花钱买水吃。
●居民说法
“每个月渗漏掉的水费要我们平摊,这不太合理。”业主孙先生表示,自来水管是自来水集团安装的,他们作为业主根本不具备维护的能力,自来水老化施工安装单位和维护单位应该预见到,并实施维修和更换,出了问题把包袱都甩给业主,显然对业主太不公平。
●物业公司
小区水管产权问题引发的纠纷在岛城许多小区都存在,而作为物业公司等管理方来说也是一件让他们头疼的事情。“让居民承担费用的确有些为难,但总不能我们来支付。”岛城某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原先的确因为配套设施的维修问题,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以及经营单位与物业、业主之间有诸多纠纷,他们夹在中间非常为难,如果《条例》能把责任细化,对他们来说几乎是一种“解脱”。
●变化
《条例》规定,住宅小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各类建设资金,统一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含综合开发费),并根据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和调整情况逐步核减,交由专业经营单位专项用于住宅小区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投资建设,最终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起完全的投资责任。
新小区将有望按照新《条例》建设。此外《条例》中还规定,配套设施不齐全、环境质量较差的旧住宅区,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改造整治,并将改造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向社会公布。也就是说,旧住宅区内的道路、照明、绿地及社区服务、文化体育、安全防范、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改造建设资金,由政府承担;开发项目设施不配套等遗留问题由原建设单位投资解决;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改造应当达到分户计量、分户控制条件,建设支出由相关专业经营单位承担;业主专有部分的设施设备改造支出,由业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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