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高中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登记“劳动预备制”,参加统一培训可享受50%的学费补贴,其中“低保”家庭学生的学费全额补助。1日,记者从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了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青岛组织实施“城乡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储备培训计划”,通过储备培训提高新成长劳动力的劳动技能。
“享受培训补助需提前进行登记。”记者采访获悉,储备培训补助的范围为本市未能升入高一级学校且有就业要求的城镇普通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从事非农产业工作或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进行劳动预备制登记的,均可参加统一组织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政策。
政策规定,青岛市城乡普通初、高中毕业生到技工学校参加统一组织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取得毕业证书和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毕业后一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根据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按照物价部门核定培训费50%的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其中“低保”家庭学生的学费给予全额补助。劳动预备制培训费补贴年限不超过三年,其中,学制四年及以上的只拨付前三年的培训费补贴。(刘玉彩)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