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人和路及周边改造动迁工作正式启动,1100户居民将在1个月内签订拆迁协议。根据政策,拆迁居民除能享受市相关政策外,还将享受到部分优惠和奖励,其中原一层用于门脸房的兼用房屋住户选择就地安置后,可半价租赁新网点10年。
1100户居民开始动迁
记者了解到,人和路及周边拆迁涉及人和路1-21号(单号)、10号、34号、36号;郭口路20-24号(双号
)、33-63号(单号);菜市二路10-18号(双号);威海路5-21号(单号);桑梓路44号等1100余户居民。拆迁过程中,产权人(承租人)需带产权证或承租单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由委托人代为办理的尚需携带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办理相关手续。被拆迁人先签订拆迁协议,搬家交房后领取“交房验收单”及搬家序号。签订协议5日后,被拆迁人凭身份证和拆房验收单到拆迁办公室领取协议书。其中选择货币补偿的领取协议后,凭协议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拆迁补偿金。
增加了10%面积奖励
昨天上午,记者在人和路拆迁现场办公室了解到,一上午已有100多户居民签了拆迁补偿协议。新建房屋包括从55平方米到105平方米的多个户型。本次动迁签订协议期为6月13日至7月12日,按照规定前20天内签订协议的可获得5000元速迁奖励,后10天签订协议的只能获得1000元奖励。经过评估,此次拆迁的补偿价格为7600元每平方米,按照我市目前的拆迁补偿规定,房屋不足25平方米的按照25平方米计算,再给予增加补偿10平方米,在35至45平方米之间的面积按照商品房的半价收费,这相当于免费补偿到了40平方米。市北区在青岛市制定的拆迁补偿规定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0%面积奖励,进一步加大了优惠力度。
兼用房可租网点10年
由于人和路周边处于台东商圈范围,许多住在一层的居民将住宅改成了门脸房,此次拆迁为了兼顾兼用房屋(一层住宅门脸房)产权人的利益,对选择货币补偿的产权人,将在正常补偿价格上,每平方米再增加1000元的额外补贴。选择房屋安置的,除了就地安置住房外,还可以在新建网点房指定的区域内,以不低于原经营面积的原则选择网点租赁,租金以市场价的半价收取,限期10年,以搬家腾房的前后顺序依次选择。(于顺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