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贺坤
民俗是民族文化之根,民俗宗教是民俗的灵魂,中国的民俗文化中蕴藏着巨大的财富,对于民俗我们必须保护和发扬,这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近年来围绕民俗发生了许多争端。
“端午”之争
2005年11月24日,韩国江陵端午祭被联合
国教科文组织正式确定为“人类传说及无形遗产著作”,消息传出举国震惊,一时间“中韩端午申遗之争”再度成为热点,关于我国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成为讨论的焦点。
关于此事件的讨论大体分为两派。一派认为韩国端午祭申遗成功并非坏事,从宏观的角度看,发源于中国的端午节是全人类的共同遗产,韩国抢先把它注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正说明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我们应该感到骄傲;同时,这也是一种激励,激励国人去保卫祖宗的“遗产”,去体悟它们的弥足珍贵。另一派认为,端午节被抢注突显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悲哀,这个发源于中国的传统节日被联合国认定成别国的文化遗产,这件事情无论在感情上还是在道义上都让人难以接受;由此,有关部门应该反思,国人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应该加强。
可见,虽然两派的观点不同,但最后的落脚点都是如何保护我国的传统文化。
专家观点:
应恢复端午节的文化原意。长期以来,端午节、清明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佳节没有受到应有重视,例如端午节就被片面割裂,并淡化成支离破碎的节日,或多或少失去了原貌。其实,两千多年来,端午节一直是一个多民族的全民防疫祛病、避瘟驱毒、祈求健康长寿的大节日。为了继承端午节积极健康的民俗文化传统,使古老的全民健身节日以其丰富的文化内涵进入现代生活,很有必要尽快抢救和保护其原文化形态。
端午节又俗称端阳节、端五节、天中节,除汉族外,还有满、蒙、藏、苗、彝、畲、锡伯、朝鲜等约28个少数民族庆祝这个节日。我国的端午节很早就传入了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家,这些国家至今还在欢度端午佳节。韩国的文化部门目前正准备把江陵端午节列入申报世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
实际上,这个节日源于我国远古的祭龙日,用龙的威慑力驱除所有的灾疫邪祟。从时令上看,“端午”为“阳极之日”,故《风土记》曰:“端者,始也,正也。五日午时为天中节,故作种种物辟邪恶。”
在端午节的活动中,自古以来就有了赛龙舟,用五彩丝缠粽子、缠手足腕,用楝叶包米粽,采插艾叶、菖蒲,取蟾酥,涂饮雄黄酒,调制朱砂酒,采多种草药,人身上及屋内各处悬挂香包等等,都和上述节日主题息息相关。以后才渐渐加入了纪念地方性名人的内容,例如长江中游湖南、湖北楚地纪念屈原,长江下游江浙吴地端午节纪念伍子胥或纪念越王勾践及孝女曹蛾。
多年来报纸书刊上介绍端午节的来历时,总是只讲它是一个纪念楚国爱国诗人屈原的节日,这未免过分片面地强调特定地方的纪念性内容,夸大地利用其政治性目的。结果,在相当长的年月里,使几代人不了解端午节的真实内容和全民防疫健身的内涵,逐渐失去了美好的传统文化记忆,从整体上冲淡并损害了一个全民共享的祝福祝寿、企盼吉祥的美好节日。对于像端午节这样的多民族全民节日,应当恢复它两千多年来的防灾祛病、祈求健康长寿的本来含义,抢救并保护其原汁原味的文化形态。
本刊观点:
无庸讳言,这些年来,传统文化在中国没有不但没有发扬广大,甚至遭到严重破坏。很多海外华人发现,一些传统节日和民间习俗,例如清明节的祭祖仪式,在中国大陆已经难见踪迹,反而在海外被比较完整的保存下来。这不能不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悲哀。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破旧立新”被当作中国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一些传统节日和习俗被贴上“迷信”或“文化糟粕”标签而遭批判和禁止,结果在文化上,“旧”被破了不少,“新”却没见立起来。
文化缺失必然导致精神断层甚至扭曲。社会上层出不穷的腐败和缺乏公德的事例让舆论常常感慨人心不蛊,这些现象虽然可以解释成是中国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难以避免的“消极因素”,但这类“消极因素”恐怕不会随着经济增长和生活宽裕而自动消失。
在文化和精神层面,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不可能依靠外来文化凝聚新的民族精神。在这一点上,还真的应该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文化建设新路,而恢复和发扬传统文化的精华则是这条新路中的应有之义。
“龙”之说
2006年底,因为一条所谓的“假消息”,
让“龙”这个字眼一夜间成了热门话题。有消息称上海某大学教授吴友富发表了“废除龙作为中国国家形象标志”的言论,理由是“中国国家形象品牌应该凸显出和平、和谐的理念,但是‘龙’的英文‘Dragon’,在西方世界被认为是一种充满霸气和攻击性的庞然大物,容易招致误读误解,或别有用心的歪曲。”提出“在重塑和构建中国国家形象品牌时,应该非常重视和积极挖掘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正面形象和积极元素,做到古为今用,推陈出新,重塑出能够真正代表当今中国形象的标志物和载体。”
此言一出,网上一片哗然,超过九成网民表示反对。随之就有了新闻,说专家并未说过弃龙的言论,相反,他认为中国必须要坚持以“龙”作为国家的标志(12月5日《海峡都市报》)。一场捍卫民族尊严的正剧,转眼演变成了子虚乌有的闹剧。这其中透露出的,是一股苦涩的异味。并且,在多哈亚运会开幕式上,日本人舞着龙上场,中国龙竟然被主办方当作了日本的国家标志,这其中传达的信息令人深思。
专家观点:
一个国家的标志和图腾其实是反映一个民族的最突出的精神特质,并不囊括这个民族的方方面面。比如,老鹰是美国的象征,狮子是埃塞俄比亚的象征,大象是印度的象征,袋鼠是澳大利亚的象征……这些动物未必友善、温良,人们也未必对它们都有很好的印象,但以这些动物作为自己国家的象征,是文化历史积淀的成果。目前为止,并没有西方国家怕这些“猛兽”形象给中国人带来不好的联想而改换象征,也没有积极为它们注入新的文化内涵。
一个族群的图腾或者我们今天所说的国家象征并不取决凶不凶悍,而取决于它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地位。它并不是某些权威任命的,而是自然形成的。至于这些动物普遍比较威猛,是因为它们能够给人力量,让人崇拜。
本刊观点:
在“龙”事件中,龙的胜利真正有可能的情况是,民意左右了学术,教授屈服于网民。龙是好的形象,但也是易被误解的形象。真要自爱,就要在增强龙的积极意义上动点脑筋,而不应以简单对立的思维,封杀了有益的探索与思考,那会让龙失去一次改良的机会。
结语:喘息与拯救
用“一息尚存”可能刻薄了点,但用“喘息”毫不夸张。在现代物质文明的包围圈中可供民俗存活的空间越来越小,如果不进行“人工呼吸”的话,我们可以引以为傲的民族特色的东西都将慢慢消亡。
我国借鉴了世界各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成功做法和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经验,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2006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颁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如今,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普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此次普查工作计划用三年多时间,将于2008年底结束,其申报工作将于2007年6月30日结束。
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立法进程也在积极地推进之中,国务院在制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将拟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有关管理办法。并明确指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从普查、名录、传承人、遗产日等方面着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但,我们应该看到的是:消亡还是拯救,靠的不仅是官方的政策法律,关键是民生的意识和行动。拯救不是倒退,不是复古,而是把民俗中的精华挖掘出来,传承下去,自上到下重视起来!在标榜“文化成为民族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时代,唯有以文化立国,我们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编辑 穆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