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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获悉,年末,又到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较为集中的阶段。那么,个人取得的哪些补贴、津贴可以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
据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是: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
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贴。
其中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以现金形式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另外,还有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李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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