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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空调时间有了明确界定
原先提交的修订草案中,对出租车夏季开空调的时间进行了规定,昨天通过的表决稿中又增加了时间限定,规定今后出租车在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和12月1日和至次年3月31日期间,按照乘客要求使用空调。据了解,之所以有变化,是因为在
审议中,有的委员提出,之前的时间界定不够明确,实践中不易操作,因此参照了本市空调公交车的空调使用时间。
此外,原草案中有关宾馆、饭店、医院等场所设置出租汽车专用停靠站点免费开放的内容调整为“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设置的出租汽车专用停靠站点应免费开放”。因为宾馆、饭店、医院等场所为商业场所,应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开放;而机场、车站、码头都属于国家投资的公共设施,相关部门应设置免费停车点。(记者
董承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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