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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商家送货弄混牌子 消费者投诉获退货赔钱

青岛新闻网  2006-11-07 04:21:19 青岛早报

 

  弄混商品名称商家退货赔钱

  早报讯 昨天上午,消费者刘某到李沧工商滨河路工商所投诉称,他选好了一个牌子的地板,商家送货时却给了另一个牌子。工商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这两种牌子的地板均是一家工厂生产,价格相同,但商家在介绍
产品时,未向消费者说明。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商家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责令商家退给消费者3800元货款,并承担拆卸地板的费用。 (李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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