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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预算管理 提高采购效果
李沧打造政府采购“阳光工程”
近年来,李沧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通过强化预算管理,从源头调整政府采购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依照批准的预算进
行采购是《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的要求,而且也是政府采购制度的基础。据李沧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有利于从源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动采购程序公开、交易公平、结果公正,并对采购行为形成必要的刚性约束机制。
李沧区自2000年开始编制政府采购年度预算,在开展预算管理的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事前介入,深入扎实做好预算管理准备工作。在每年布置下一年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李沧区就提前制定好预算编制执行原则、具体要求和程序,设计并印发相关表格,并对表格之间的对应关系及编制注意事项作出说明,为各部门编制好、执行好政府采购预算打下基础。为提高政府采购规模效益,在编制预算前,对于通用、零星采购项目还规定了集中批量采购的间隔时间,便于各部门统筹安排。
建章立制,强化监督,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约束力和严肃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是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纽带,为防止编制和执行脱节,李沧区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定,明确提出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一部分,是预算执行和政府采购的依据;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不能实施政府采购;实施政府采购时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并严格控制在预算资金范围内。追加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突出重点,抓好重点资金和重点项目。专项资金和政府采购额度较大的重点项目,其每年的采购金额约占李沧区采购总规模的一半以上,因此,李沧区各部门密切配合,努力做好重点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并针对各部门采购专业性较强的特点,通过专家咨询、特事特办、业务指导、跟踪回访,强化服务措施,保障预算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为了政府采购预算准确性,李沧区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配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采购对象正在制定必要的配备标准、档次,既有一定的先进性,能满足使用要求,又能避免采购时一味追求过高配置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其他项目在资金预算的范围内,详尽罗列明细,明细中没有的部分,不能采购,也不能拨付资金。编制预算时,暂时无法明细的部分或项目,在预算执行时列出明细,并严格控制在资金预算范围内。
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时,李沧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委托中介机构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实行“管采分离”机制,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共同对采购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做到依法采购。
据了解,李沧区今年政府采购预算总计2800万元,截至9月底,已采购1500万元,占总预算的54%。实际节约资金230万元,节约率为13%。近年来,李沧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表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是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基础性工作,对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报记者 何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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