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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情况乘客可拒付车费

青岛新闻网  2006-09-18 04:29:44 青岛早报

 

    六类情况可拒付车费

  条例还赋予乘客一些权利,如果遇到以下六种情况之一,乘客可拒付车费:计价器不能正常使用或未使用计价器;驾驶员无服务资格证;驾驶员不给付当次出租汽车客票,或出租汽车客票打印不清无法辨认;驾驶员营运中吸烟、打手机;驾驶
员不按规定使用空调器;出租汽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不能将乘客运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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