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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资金专用账户须公示客户资金专用账户须公示证监会发出通知规范券商信息公示便于投

青岛新闻网  2006-07-26 01:04:52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出通知,对证券公司信息公示有关事项作出规定,要求证券公司要在不同公众信息平台上,详细公开有关信息,以便于投资者查询和监督。

    通知指出,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要求,公示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性分支机构、业务许可类型与产品、高管人员等信息,已进入风险
处置程序的证券公司,应当由行使被处置证券公司法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公示。

    除了通过证券业协会网络平台填报外,证券公司还应当同时在公司网站、营业场所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和必要的信息公示。在证券营业部、服务部等营业场所的投资者园地中,证券公司应当设立信息公示专栏,公告本公司信息公示的详细网址,公示本营业部已报备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名称、账号及开户行、交易席位号码,以及投诉、服务电话、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人员等信息。在相关营业场所推销集合理财等产品的,证券公司应当公示所使用的专用存款账户名称、账号及开户行等信息。

    通知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高管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示,并指定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办理信息公示和持续更新工作。证券公司对填报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果信息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监管部门将依据《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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