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幅照片拍摄于1913年,原件珍藏在德国国家历史博物馆。1998年,这张题名为“青岛郊区百姓”的老照片,在德国国家历史博物馆举办的《青岛———德国殖民史的中国篇章
》展览中,首次对外公布。    这张照片着力要表现的,显然是画面中央的这位年轻乡间女子。青岛人习惯称未婚女子为“”,并同时会根据其不同的年龄段使用不同的称谓,例如,年纪小的姑娘叫““小”,成年未婚的大姑娘叫“大”。照片上的这个女子,从年纪上看,应该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姑娘,用青岛话说,还是个“小”;但根据她的装扮及其身旁的小孩,我们完全可以断定,她已经结婚了(套用青岛话说,就是已经“做媳妇”了),并且“当娘”了。
   旧时中国早婚现象是普遍存在的,甚至可以说成为了一种习俗,青岛当然也不会例外。一般情况下,家里的女孩子到了十二三岁,父母就会为其寻婆家订婚。那时做子女的,没有自由恋爱之说,婚姻都要靠“父母包办,媒妁之言”,只要双方父母商定了,自己的婚姻大事也就算成了。恐怕照片上的这个女子的婚姻,也是这样完成的。不过,她脸上开心的笑容倒让人感觉,她对自己的婚姻生活还是挺满意。
   对于这张照片,笔者最感兴趣的,还是这位小媳妇的穿着。看得出,小媳妇穿的是当时最为流行的偏衫棉袄。仔细审视她的这件棉袄,我们发现其中还有不少“学问”。
   旧时做衣服都是自己织布,自己织的布“面子窄”,因此,小媳妇的偏衫棉袄为接袖式。可以看出,这个小媳妇手很巧(用青岛话说就是很“技良”),她在棉袄袖子的接封处加了一块漂亮的布条,同时用同样的布条装饰在领口;这种做法,不仅弥补了布料“面子窄”的缺陷,甚至让人感觉简直是锦上添花。令人惊奇的是,画面中的小媳妇竟然没有裹脚,这在当时的那个年代应该算是个稀奇,或许这与德国殖民有关。再从头到脚打量一下我们眼前的这个小媳妇,只见其身穿偏衫棉袄,外裹镶边大襟,脚踩“一脚登”“包子鞋———真是一副地道的青岛媳妇的打扮,让人感到格外的亲切。
   小媳妇的宝贝儿子的穿着也很“青岛化”:他头戴的帽子,是我们过去也戴过的“虎头帽”,手中捧着的小泥老虎,也是我们小时候经常玩的玩具。这种情形,肯定会令人许多人想起我们以前常常挂在嘴边的那个童谣:“小老虎,小老虎,咕嘎咕嘎两毛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