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区 | 聊天 | 邮箱 | 建站 | 房产 | 影视 | 求职 | 游戏 | 教育 | 短信 | 直播 | 广告
首页 > 青岛晚报版面图 > a32 > 正文  
 
热线直播

青岛新闻网  2006-05-31 11:39:04 

 

    我的一位朋友谎称自己是某公司的老板,并使用这家公司的空头支票购买了十多万元的货品。之后,又先后与两家公司签订了虚假的产品购销合同,价值近五十万元。

    请问:他犯的是什么罪?

    律师解答:你朋友以欺诈诱骗他人与其签订虚假合同,又用空
头支票支付货款,数额又特别巨大,已构成了票据诈骗罪。有关法律规定,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给老刘供货,他欠着我不少货款。几个月前,我将他告上法院,一审时法院判他还我货款。二审时,老刘提出反诉,称我的产品不合格,请问,二审时法院会合并审理并直接改判吗?

    律师解答:二审法院不会合并审理并直接改判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二审中,原审被告反诉的,二审法院可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下一篇:
 
在家能烤五花肉吗?
图片新闻
 
热点资讯
 
· 基督邮票文化主题酒吧精彩纷呈
· 肯德基杯儿童摄影大赛火爆进行中
· “海尔电脑”电子竞技大赛海选报名中
· 海信广场9周年主题语及LOGO标识征集
· 海尔3D3快客手机电视A600国美卖断货
· 张柏芝开纤体店免费体验报名中
· "零首付,零利息",英语课程任您选
· 外语学习免费体验—赛思外语学校
· 五一来充电 1元学英语!
· 海尔油烟机三获中国用户满意度第一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MBA第八班招生
· 五色土-投资收益7% 借款仅需三五天
青青岛短信中心
>>点击进入短信频道  

站内检索
 

版式检索

旧报全文检索

专题汇总

实用信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