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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手机收磨损费

青岛新闻网  2006-05-10 14:21:41 青岛晚报

 

  换手机收磨损费

  辛先生反映说,他去年6月18日在台东某商场购买一款CECT手机,今年1月、2月两次出现屏幕无显示故障。经售后服务部门维修后,近日再次出现故障。因屡修不好,辛先生提出换机。可商家以手机磨损为由要求辛先生支付140元方可换货。

  消协观点:根据手机三包规定,
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手机。三包规定中并没有就磨损做出规定,再者手机只要一经使用肯定会造成正常磨损,所以不能以手机磨损为由收取相关补偿费用。(记者 阎格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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