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6-04-08 11:19:26
去年,我在某厂打工,当时与老板口头商定:试用期为3个月,月工资600元钱,试用期满后,我多次向老板提出签合同,可老板就是不签。前两天我想辞职,老板说这个月的工资不给了。我们之间不签合同,我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答复:你可以向所在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有关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
■答复:你可以向所在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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