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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
今年是《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为全面推动妇女法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3月4日-3月11日青岛市妇联在全市开展了妇女维权周宣传活动。3月9日下午3:00-5:00,市妇联将邀请劳动、法律等专家作客青岛新闻网,针对妇女婚姻家庭、劳动保障、人身权益等问题,为女性朋友解疑释惑,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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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
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本次网谈的嘉宾青岛市妇联权益部部长谭成英、青岛市妇联权益部孙红丽、青岛市劳动保障局信访处王海燕、山东清华苑律师事务所王铭慧已经来到了网谈现场,欢迎大家踊跃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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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板 |
三八节放半天假有依据么? |
| 嘉宾 |
三八妇女节放假半天,依据国务院1999年修订发布关于年节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该规定明确:三八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 |
| 芒果小新 |
替朋友咨询一个问题:她在私营公司上班,签了三年的合同,因怀孕而遭到公司的刁难,我怀孕5个月了,是否有相关的有关孕期保护的法律规定。 |
| 嘉宾 |
你好,国家政策规定,企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你的问题可到利津路20号青岛市劳动保障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具体咨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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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板 |
协议离婚后是否有权向法院提出重新分割财产? |
| 嘉宾 |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本案当事人确实存在法条中所指的情况,那么就有权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 芒果小新 |
请问遭受家庭暴力后应保存哪些证据? |
| 嘉宾 |
家庭暴力以加害行为人连续性以及损伤的隐蔽性为主要特征。有些受害者因缺乏多次累积的伤情原始记录和法医鉴定依据.致使民事调解和诉讼困难,合法权利得不到及时的保护。为防止这一情况出现、家庭暴力受害者,应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并请求他们开出验伤通知书到指定的医院验伤.或到司法鉴定机关做鉴定。在验伤鉴定后保存好相关证明,无论是轻微内伤还是重防.留下证据有利于今后有关部门处理此事。如施暴者用的凶器、木棒。铁棍或其他危险物品,上面留有施暴者或受害者的痕迹如血迹、指纹等.可以作为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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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花儿1 |
想咨询一下:即将要孩子的女性,在之前有许多检查事项要做,比如到医院进行各项检查或是做相应的治疗等,由此要产生很多费用,想问一下所做这些检查哪些是可以社保中心给负担的,哪些是自己要负担的;到哪里可以详细的咨询这些问题? |
| 嘉宾 |
你要咨询的这些问题,可到利津路20号青岛市劳动保障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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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芒果小新 |
请问协议离婚后是否有权向法院提出重新分割财产? |
| 嘉宾 |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本案当事人确实存在法条中所指的情况,那么就有权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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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花儿1 |
谢谢!请问有没有电话或者网址? |
| 嘉宾 |
网址现在还没有,你可以拨打85719191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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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板 |
我是外地来青打工,前年我与一个30多岁的已经男人同居并怀孕。我曾经提出过几次要和他结婚,可是他置之不理,并说以后会和我结婚的。现在我已经怀孕六个月了,他却失踪了,手机关机,而且搬了家,怎么也找不到他,我该怎么办? |
| 嘉宾 |
未婚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特别是与已婚男性同居更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应该受到社会谴责。该男性不离婚又与您同居,你怀孕后又玩失踪,说明,他是一个没有责任感,很不道德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你应该尽早离开他,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如果你生下了孩子,对方应当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例如,提供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等。前提是,你必须找到对方。同时,在此也提醒广大女性一定要自尊、自爱,遵守道德规范,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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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板 |
请问一下,晚婚的年龄是多少?应该享受多少假期? |
| 嘉宾 |
《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 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两周。增加的婚假,视为出勤。 |
| 留言板 |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工作的时候单位始终没跟我签合同,我现在离开单位了,能不能要求社保基金? |
| 嘉宾 |
当然可以,你可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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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板 |
半年前,丈夫欺骗我与之假离婚以骗取单位福利。可是现在我才发现,他要与我假离婚的目的是真离婚,因为他已经有了新欢。我想知道,应该收集那些资料,才能证明他是欺骗我与之假离婚,指出他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要求财产重新分割。 |
| 嘉宾 |
你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你的离婚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没有进行完全分割,对没有分割的财产可以起诉法院要求重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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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iqiwawa |
请问离婚时,婚姻法对妇女权利有没有什么特别保护规定? |
| 嘉宾 |
●住房。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抚养。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财产分割。《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判决。 ●经济帮助。《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声中给予适当帮助。” ●经济补偿。如果女方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对方要求补偿。 ●追偿。离婚后如发现男方隐藏、转移、变卖、损坏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损害赔偿。如果男方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即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女方有权要求男方给予损害赔偿。 |
| 留言板 |
我准备与女友结婚。女友已经买房并在按揭月供(房屋户名为女友),该房还未交楼。我们的意见是待结婚交楼后由我出钱装修(10万元),以后共同供房。 请问,此房屋在婚后属女友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共有财产? |
| 嘉宾 |
婚姻法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那么你的女友在婚前买的房子应该属于女友的婚前财产,但是,你要出钱装修,婚后还要继续供房,对此部分你们两人可以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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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板 |
我准备与女友结婚。女友已经买房并在按揭月供(房屋户名为女友),该房还未交楼。我们的意见是待结婚交楼后由我出钱装修(10万元),以后共同供房。 请问,此房屋在婚后属女友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共有财产? |
| 嘉宾 |
婚姻法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那么你的女友在婚前买的房子应该属于女友的婚前财产,但是,你要出钱装修,婚后还要继续供房,对此部分你们两人可以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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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板 |
专家您好,我今年25岁,去年5月份,我跟对象登记结婚了。可是男方家长不同意我们结婚。我对象骗我要假离婚,再从头开始,去年11月我们离婚了,可是之后我几次要求结婚他都不理,我想请求过错赔偿。 |
| 嘉宾 |
如果你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在法律上就已经发生了效力,你的离婚即告成立,所以你请求过错赔偿 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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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iqiwawa |
请问专家,现行法定产假是多长时间? |
| 嘉宾 |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对于晚婚的、晚育的职工,《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有具体规定,你可以咨询一下计生委。 |
| 留言板 |
退养费发放不及时,生活很困难,该怎么办? |
| 嘉宾 |
详细说明一下你的情况,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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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只眼看世界 |
离婚时,一方有过错,财产如何分割?如果女方是过错方,如何分割财产?请专家解答。谢谢 |
| 嘉宾 |
婚姻法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离婚时,一方有上述过错,另一方可请求过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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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板 |
我和对象原来在一个单位分的房子,没有产权,离婚时房子该归谁? |
| 嘉宾 |
该房屋离婚时可以一人一半居住,如果该房屋有产权上市交易后,可以就该房屋问题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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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板 |
因我的上诉案件涉及法律程序问题,法律援助中心和多家律师事务所均拒绝给与法律援助和辩护,如果开庭,我可否申请法庭指派律师替我辩护?? |
| 嘉宾 |
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如果你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况,属于刑事案件,你可以申请法庭为你指派辩护律师。 |
| 留言板 |
父母离婚后 孩子能否改姓? |
| 嘉宾 |
一般情况下,我国公民出生后进行户籍登记时,可由父母协商确定子女的姓名。子女长大到有识别能力时,还可以自己选择姓氏,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如果子女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可以自行决定姓父母的姓氏之外的姓,并可更名。 无论子女处在哪个成长阶段,父与母之间在行使子女姓名权的问题上始终是平等的。而在司法实践中,有关子女姓名权的纠纷往往是在离异父母间产生的,特别是在姓氏的问题上。当前更改子女姓名的主要是离婚后的女性,具体情况有三种: 一是认为自己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管理、监护的权利,包括更改子女的姓名。 二是男方不尽抚养义务,给女方和子女造成生活、教育等一系列困难。女方认为已经断绝一切关系了,索性就更改子女的姓名。 三是婚姻存在时矛盾深厚,女性离婚后受到社会、精神等方面巨大的压力,为摆脱精神上的痛苦而更改子女姓名。其实,子女是父母双方的,我国颁布实施的新《婚姻法》明确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子女无论随父或随母姓,都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的血缘和抚养关系。那种认为子女必须随父姓的观念是极端错误的,而以子女更改姓名为由,不尽抚养义务则更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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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板 |
我今年28岁。父母一直为我的婚事着急。今年1月,我认识了王某。7月份订婚。在恋爱期间和订婚时,她和她的家人向我要彩礼。我先后给她家1万多元的钱物。可她仍嫌少,拖延结婚登记。我提出解除婚约,并要求她返还钱物。可她不但不予返还,反而说我甩了她,竟要我赔偿她“青春损失费”。请问,我需要赔偿“青春损失费”吗? |
| 嘉宾 |
婚约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解除婚约。你解除婚约并不“违约”。对于以恋爱订婚名义诈骗财物或借订婚索取财物,应全部返还,因此你有权要求返还钱物。该女向你索要所谓的“青春损失费”毫无根据。 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而解除婚约不属于侵权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你也无主观上的过错,不构成名誉侵权。 因此,你可以不赔偿给她“青春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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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板 |
我与妻子去年年底结婚,有一子。婚后因妻子与我性格不和,夫妻间的关系出现 危机。我想请问,离婚协议书应如何办理?我要得到儿子抚养权,该如何办? |
| 嘉宾 |
你与妻子协商达成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如达成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四)离婚协议书;(五)结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若协议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儿子由自己抚养。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女方要求自己抚养的话,你抚养儿子的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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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宾 |
各位网友,今天的网谈马上就要结束了,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拨打青岛市妇联维权热线:12338,或者发e-mail至qyb@gov.qd.sd.cn,我们会尽量帮您解疑释惑,谢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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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
各位网友,今天的网谈至此结束,感谢大家的参与,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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