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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问答

青岛新闻网  2005-12-01 15:18:50 

  
 

    问:我是今年十月刚刚收房的业主,现在小区的草皮、绿地,停车位均没有修建好,在这种前提下,开发商还要求我们预先缴纳半年的物业管理费,请问,我可以拒交吗?

    答:小区不具备交付条件是开发商的问题,应依据合同或广告来与开发商交涉。交物业费是业主的基本义务,不宜
用拒交物业费的办法来解决与开发商的矛盾。如果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可能会起诉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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