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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交易和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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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5-11-11 14:53:24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易手续、缴纳有关税费,并进行产权登记,房地产权证上应当分别标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

  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限制上市交易年限自发放《房地产权证》之日起计算。

  三、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部分应该按照届时上市成交价格与当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差价向政府补缴收益。

  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对集资建

房项目的预售批准文件,作为办理《房地产他项权证》和《房地产权证》的要件。

  五、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办理房地产权证时,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根据市住宅发展中心确认的名单办理房地产权证;集资建房项目根据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出具的批准文件办理房地产权证,建设单位违规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权证。

  政策链接:经济适用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之日起10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普通商品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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