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堂审案时,人们可以看见县太爷的案桌上有四个签筒,每个签筒上写有一个字,合起来就是“执法严明”。其中,“执”字签筒里插的是一大把捕捉签,其他三个签筒里插的竹签,分别为白头签、黑头签和红头签。白头签每签一板,黑头签每签五板,红头签每签十板。 据说,花样就
在这签子上:县太爷如果掷下四十支白头签,虽然是四十大板,打完后,皮肉白净如旧,立即可以行走。如果是掷下几支黑头签,同样是四十大板,会使犯人皮开肉绽。如果掷下的是四支红头签,受刑的犯人可就更倒霉了,不死也残废。 此外,竹筒、竹签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作用:一个签筒正好是量一斗米的容器,一只竹签也恰恰是一尺长,每当集市交易因缺斤少尺而发生争议吵到公堂上评理时,县太爷就会利用这两件东西作为衡量和评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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