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古代,衙门大堂临刑时,狱差拾起县太爷掷下的竹签后,两个差人便将受刑的犯人绑在长凳上按住,再由另外两个差人举起“王法”(也叫法棍,用竹片做成,约10厘米宽,两米来长。)一边拷打,一边有节有拍地高唱着“唱词”。唱词一般如下: 一二三四五,皮肉受点苦;六七八
九十,回去坐上席;再打二大板,郎中抢饭碗。 此外,打奸打盗的唱词各有不同。打通奸的唱词是: 昨夜搂着小娇娘,今天骑马(指绑在条凳上)上法堂;屁股挨了几十板,看你通奸不通奸。 打盗窃犯人的唱词是: 为非作歹做强盗,人人见了杀千刀;如不重打几十板,平民百姓气难消。 以上这些唱词,都是一代代相传下来,有的是由差人临时编凑的,只是助公堂上的“法威”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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