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目前现有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90个,封闭式和开放式物业小区居民住户占全区总户数的60%。该区把物业小区的安全管理作为提高城区治安管理水平的突破口,作为平安创建的基础性工程,全力实现物业小区“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今年以来,该区物业小区治安秩序“零案物业小区”达29个
,占全区物业小区的三成许。该区加强物业小区安全管理的经验做法,近日在全市推广。
明确责任理顺“三个关系”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城区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住宅管理模式逐渐被社会化、企业化、经营化的物业管理所代替,物业小区的治安状况对城区稳定的影响越来越大。对此,市北区综治委在广泛深入调查基础上,制定并实施了《物业小区安全防范工作实施意见》,重在理顺了三方面关系———
一是理顺了区、街道与物业公司的关系。区、街道对物业公司是纵向的行政领导关系,区综治、公安部门是物业公司治安防范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公司实施条条领导,街道与物业公司是块块关系,对物业公司实施属地管理,区、街两级有责任和权利对其治安防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据此,该区将物业公司纳入街道管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考核,由街道管区与物业公司签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由街道管区按照责任书规定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各物业公司的治安防范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二是理顺了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的关系。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同对小区居民进行管理和服务,他们之间是配合协调关系。物业公司对物业小区治安防范负主责,并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普法、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社区居委会对物业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有协助责任,配合物业公司动员组织小区居民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目前,社区居委会均把物业小区看楼护院纳入社区群防群治工作范围,针对一些小区物业管理费收取困难、导致物业小区保安数量不足的问题,在每个物业小区组建一支低保人员巡逻队和一支志愿者义务巡逻队,负责白天小区巡防工作,并在物业小区建立楼寓单元联防制度,广泛开展邻里守望活动;物业公司则出少量经费,一般每月400元,作为社区群防群治工作的奖励资金。
三是理顺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的关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是聘用与被聘用的关系,业主委员会把安全服务质量作为聘用和解聘物业公司的重要条件,根据街道关于物业小区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对物业公司年度管理服务措施进行审议,及时检查、监督、协助物业公司落实安全防范工作。物业公司经常向业主委员会汇报小区安全防范工作,定期邀请业主代表参加物业公司安全防范会议,沟通情况,加强协调。
分类指导落实“三防”措施
市北区针对物业小区实际条件差异,实施了分类指导———
一是落实人防措施。该区综治委明确要求,物业小区按照总建筑面积确定保安数量,每1万平方米配备1名保安人员,物业公司可自建保安组织或向保安公司聘用保安。全区物业小区现已有保安400余名,主要是退伍军人、城乡青壮年,对试用合格者已分批进行培训。各物业公司根据物业布局建立了固定值班岗和流动巡逻岗,每个小区晚间都有保安定点定线巡逻。
二是落实物防措施。封闭式管理小区设立门岗,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班,对出入车辆实行发牌、登记,严格阻止推销、拾荒以及流动商贩等进入小区。所有物业小区的楼道窗户、二层以下窗户全部安装了具备防攀爬、防撬动功能的防盗护栏,楼栋落水管等易攀爬处全部安装了防攀钢叉,楼顶通道由物业公司统一封闭管理;居民楼宇电控单元门、家庭防盗门安装率达100%;均设立机动车、自行车停放场,安排专人看管,小区机动车看护率达100%以上,自行车看护率达90%以上,连续两年无机动车被盗案件发生。
三是落实技防措施。封闭式小区安装红外线周界防范报警系统,住宅窗户推广安装红外线防盗报警器,目前已有100多户居民家庭安装。针对开放式小区商业网点多、人流密集的状况,该区把重要区域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工商业户安装红外线报警系统作为技防重点,今年以来,先后在两个物业小区进行试点,公共场所安装闭路电视监控两处,网点业户安装红外线联网报警系统150余家。
常抓不懈建立“四项机制”
为确保物业小区安全管理落到实处,市北区建立健全了“四项机制”———
一是建立联防议事协调机制。成立了由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组成的创安办公室,定期沟通小区安全防范工作情况,协调各方治安力量,针对小区治安热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是建立物业小区安全形势预警机制。区综治委每季度对物业小区可防性案件发案情况进行通报,对物业小区发案率超过1.8‰(案件数与户数比)的给予黄牌警示,限期扭转治安局面。
三是建立物业小区安全防范工作激励机制。区综治委每半年对物业小区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排序,并予公布,年终在全区开展安全物业小区星级评选活动,设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三个档次。按物业小区安全防范工作排序制定分值,作为对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年终考核的一项依据,增强了基层单位做好物业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意识。
四是建立物业小区安全防范约束机制。实行经济约束,物业公司年度投入安全防范的经费,必须达到年度管理费的33%,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审查,投入不足的不得享受今后物业管理费上调标准;实行资格约束,把物业小区安全防范工作作为物业公司资格评定的重要条件,保安数量不达标的停止物业公司资质申报,所管理小区不达星级标准的物业管理公司,取消“区五优物业公司”、“市十佳物业公司”评选资格;实行末位淘汰,对在全区连续两年排序最后一名,且在两年内被区综治委“黄牌警告”3次以上的物业公司,建议业主委员会予以解聘;实行“一票否决”,物业小区发生重大可防性案件,且物业公司年度投入治安防范的经费不达标、保安数量不达标,对物业公司综治工作进行“一票否决”,按上级有关规定追究物业公司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本报记者本报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