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刚 每年到了三月份,许多媒体和群众团体便忙碌起来———在这个雷锋牺牲的纪念月,宣传雷锋精神和组织青年学雷锋做好事。于是,在城市的社区,到处都活跃着做好事的人们的身影。这些人来自各行各业的青年团组织,他们十八般武艺俱全,理发的、洗衣做饭的、为孤寡老人
看病的、打扫卫生的…… 的确,这样的活动应该推广,也应该得到赞扬。然而,在这轰轰烈烈中,却也夹着极不和谐的音符。据报载,有不少人在去社区做好事时,身上都带着一个小本子,随时记下自己做了好事多少件,并要求被助者签名。诸如为3位老人理发,为4位老人看病,打扫房屋5间……
与之异曲同工的还有一些所谓的慈善家,他们在把有限的钱捐助给急需者之前,首先要做的往往是上电视、登报纸,广而告之。直到变成了电视速成名人,名扬天下了之后,才肯掏出衣兜里那点钱。从某种意义上说,他那点钱真不够做广告的费用。助人本身就是一种义举,它突出的特点就是“不留名”。你为别人做了一件好事,就自吹自擂,生怕人家不知道,这还叫助人吗?这叫打着助人的幌子,沽名钓誉,这种行为实在是十分可憎的。
还有一种助人行为也是让人厌恶的———助人之后,主动要求与受助者见面。也许,这些人的动机并不坏,但却极大地伤害了受助者的自尊。要知道,一个施助一个受助,其社会地位是一高一低,一强一弱,相差悬殊的。当你以恩人的姿态站在那个受助者面前时,他的心里会是一种什么滋味呢?接受这样的施舍,与乞讨又有什么两样呢?
如果说这些人助人不是出于自觉自愿,似乎太冤枉他们,的确,他们是积极主动的,而且都怀着十二分的热情。关键的问题是,在这种做好事的背后,隐藏的是一种追名逐利之心。前者内心企盼的是以这半天的“义务劳动”,换来领导的表扬或是上级的物质奖励;后者,则不想让自己的“壮举和英名”隐在黑影里,不想做过善事而默默无闻。
的确,助人而不留名,是太难太难了。扪心自问,当一个陌生人需要帮助之时,或钱或物或是浪费你的一点时间,我们能够慷慨付出而微笑着悄然离去吗?尤其对那些你付出之后,也许终生都不会再谋面的人,谁愿意伸出援手呢?相反,当我们把手伸给那个人之时,内心或多或少都有一种想让对方记住自己名字的念头。在有些人看来,助人而不留名,是真正的大傻瓜。就连当年的雷锋,不也被人称为“傻子”吗?
一个人在他的一生中,可以做千百件好事,但做一回雷锋那样的“傻子”,却不是一件易事。其实,那些不留名的助人者,并不是空手而归的,他们在助人的同时,也得到了无限的快乐。但这种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快乐,却不是每一个助人者都能体会到的。大多时候,我们看重的是有形的物质,而不是无形的精神享受。这种浸洇在骨子里的东西,既有人文、人性、人道的内涵,又是高尚情操的体现。当一个人能够真正助人不留名时,那他才能感受到助人是一种快乐,一种幸福,一种世上最美好的事情。他的人格必定也上升到了我们凡夫俗子难以攀达的境界。
由此可见,助人既然是一种高尚者的行为,就应该像阳光一样,无私地普照着大地,让每一个热爱生活的人,都能感受到阳光的灿烂;也应该是“此处无声胜有声”的,它只在默默无闻中遍撒美好的种子,让美好的种子在每一个受助者的心中开花结果。而那果实,复又在春回大地之时,开出更美丽的花朵,向世界播散着真爱和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