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市统计局昨天发布信息称,今年2月份,我市消费价格指数位居全国36个大中城市第25位,比上月前移4位。
市统计局提供的有关资料显示,与上年同期相比,今年2月份,全国36个大中城市居民消费价格平均指数为103.0,其中青岛为102.4,低于平均指数0.6个百分点
,由高到低排序,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居第25位,比上月前移4位。居首位的是成都,指数为105.6;排末位的是哈尔滨,指数为100.0。全国5个计划单列市对比,宁波为103.0列首位,其次为青岛102.4,深圳、厦门均为102.3,大连以102.1居末位。
1至2月份累计平均与上年同期相比,全国36个大中城市居民消费价格平均指数是101.9,其中青岛指数是101.2,低于全国平均指数0.7个百分点,居全国36个大中城市第27位。成都排首位,指数为104.9;末位为哈尔滨,指数为99.9。
2月份与上月相比,全国36个大中城市居民消费价格平均指数为101.9,我市为101.0,位居36个大中城市第26位。居首位的是南京,指数为103.6;大连居末位,指数为100.2。在全国5个计划单列市对比中,宁波以102.3列首位,其次是深圳101.3、青岛101.0、厦门100.9,大连以100.2排末位。
据分析,今年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偏高,主要是受春节消费市场需求拉动影响。(刘芳滨王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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