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房,在当前的房地产业越来越多,相应满足了一些购房者的需求,但也因装修材料和施工质量标准不清等问题引发了一些纠纷。山东铭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曦在此就购房者如何尽可能地严谨签订合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现在开发商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
同一般是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建设部推荐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对于销售带装修的商品房,开发商一般是在上述推荐文本附件三中增加装修条款。在签订合同时,购房者应重点注意这些问题:
一、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三中只简单地约定了几种项目名称,如“外墙、内墙、卫生间”等,而细节内容全部空缺待填。购房者对此应要求开发商将所承诺的所购房屋(室内及室外)的所有装修项目名称、装饰材料的品牌、颜色、规格、位置、施工工艺等在合同中给予详细而明确的记载。这样,才可以保证购房者在交房验收时对开发商违反承诺的粗制滥造的装修追究违约责任。
二、购房者应将装修规范的标准写入合同。如关于装修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的问题,购房者应根据建设部有关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规定,在合同中明确房屋装修的标准,包括装修所用的材料、装修的部位、装修用材的品牌、质量等级等。同时应在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经装修的商品房不得低于或超过下述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等安全标准。这样,购房者入住后如发现室内环境存在被污染的现象,可以依据上述安全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直至退房。
三、购房者应细化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对违反合同附件三的处理方法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一种是空白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购房者选择了第一种方式,一定还要在附件三中明确约定各种装饰装修及设备的价格标准。另外,如果选择双方协商的其他方式,也要明确约定装饰装修及设备价值以及谁承担装修的质量保证责任等。
另外,如果有开发商在出售装修房时,是将毛坯房买卖合同和装修合同分开签订,那么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开发商应作为装修合同主体之一参与签订合同、对装修质量作出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并盖章。这样一旦日后出现装修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装修公司及开发商作出赔偿。本报记者
特约编辑: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