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姜先生向本报楼宇热线(2882315、2075047)反映,他在开发区千业家园购买了一套住房,目前其他业主已经入住,可他的新房由于贷款问题至今未交付。
开发商代办贷款手续
今年2月,姜先生在开发区刘公岛路附近千业家园订购了一套该小区的住房
。随后,他与开发商———
青岛千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业地产)签订了认购协议,并交纳了1万元购房定金。姜先生称,他打算用公积金买房是在征得千业地产同意后,并咨询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姜先生与千业地产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并按约定交纳了首付款,同时在合同中约定由千业地产代办有关贷款手续。
未办贷款拒绝交房
12月1日是约定交房的日期,可姜先生却没有接到交房通知。开发商的有关工作人员称,他的购房贷款仍未办理,所以不能交付房屋钥匙。姜先生认为,他已向千业地产提交了相应的办贷材料,而且积极配合他们办贷工作,即使千业地产不能立即办理贷款,那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他交房。
开发商称尽快解决此事
随后,记者就此联系了千业地产,一名许姓工作人员称,他们公司为姜先生办理的公积金贷款确实还没有放贷,但他还不知道未放贷的具体原因。如果是他们公司原因造成未能及时放贷,他们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房;如果是姜先生个人原因造成的,他们公司有权在办理贷款手续完毕后交付房屋。许姓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立即联系业主,与其协调处理这件事。
特约编辑:广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