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10月26日报道,武汉检方利用群众举报信,挖出了一串贪官,从而揭开了当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腐败黑幕的“冰山一角”。
此案最引人注目的人物是湖北省药学界的权威罗顺德。此君系武汉大学药学院副院长、湖北省人民医院药学部主任,手上有药品采购大权。法院审理查明:在2003年1月至2004年2月,罗共接受贿赂款
人民币4万元、美元3800元和港币2000元。
令人深思的是,罗顺德案发生在全国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第5个年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一直被称为“阳光工程”,并被各方寄予厚望:遏止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降低虚高药价,让老百姓看得起病。
药价降没降下来,相信患者心里有本明账。那么医药购销中的腐败是不是减少了呢?罗顺德案显示形势不容乐观。武汉市某医药公司总经理也不止一次向记者抱怨,公司药品“中标就死”,最终退出了医院。
药品中标了,企业应该前景“一片光明”才对啊,为什么会“死”呢?原来集中招标采购也会藏着“猫腻”。比如,同一种药品中标的太多,而中标企业与医院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时,又没有明确采购数量,企业还要挤破头到医院跑关系、找路子。否则医院只买你一瓶药,企业也只能干瞪眼。这就为罗顺德们提供了可乘之机。再比如,即使中标,医院却不鼓励医生开处方,到时间退货,医药企业也没辙。还有就是不按时回款,医药企业因资金周转不灵而被拖“死”。
招标的主导权在医疗机构手中,医药企业不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只能被动地牵着走,再加上名目繁多的收费,数目巨大的保证金,加价倒卖的标书,因此在医药企业界流行一句话:不投标等死,参加投标找死,一中标就死。药商们为了生存,不得不金钱开路,对负责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各个环节的人员大肆行贿。而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秘书长王锦霞日前透露,华北制药平均每年花在招标上的费用约为2000万元。
药品“一中标就死”让很多有识之士担忧。今年4月中旬,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等13家协会负责人,联名上书国务院,要求终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而卫生部等6部委9月23日的答复是“必须坚持下去”,并进一步规范。
然而,无论怎样规范,集中招标采购对降低药价的作用似乎仍然有限。在医药市场上,有医疗机构、医药企业、患者三个利益主体。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撇开了患者,玩的是两个人的游戏。一旦大多数医药企业意识到无路可走,便会牺牲患者利益,设法与医疗机构在集中招标的制度安排下达成新的利益均衡。事实上,这种趋势已经开始显现:一些地方出现了中标药品价格高于批发价数倍的现象:批发价1.5元的注射液,在某医院中标进价竟然高达13.46元。如此一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还有存在价值吗?
要降低药价,指望集中招标采购“一剑封喉”根本就是幻想。当前药价太高,很重要一点是患者对药价没有“投票权”:全国80%的药品在医院凭医生处方消费,患者几乎没有选择权。招标采购并没有给患者选择权,相反,还进一步加强了医疗机构的“买方垄断”地位。
有朝一日,当医药分家之后,患者拿着医生的处方,看哪个药店的价更低就买谁的。那个时候,药品价格才更多地由市场自发调节,医疗腐败和价高就才不会像今天这么严重。
(作者:柳长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