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0月27日《现代快报》报道,国庆节前期,南京师范大学发生了一起2003级舞蹈专业全体女大学生接待来访领导的“停课陪舞事件”。有人向媒体这样描述当时的“恶心”场景:“那些来访干部大都是四五十岁的男人。女生们虽然是舞蹈专业的,但她们大都不会跳交谊舞,那些领导还是半搂半抱地要
教她们跳,并讲着一些什么身材好、皮肤好之类的话。有的还追问她们的手机号码,并故意透露自己的身份……”
发生这样让学生“愤怒和恶心”的事,不仅给这所百年老校“正德厚生,笃学敏行”的校训抹黑,也使一所高校应有的人文追求与精神情操出现不应有的缺失。那么,“陪舞事件”背后的深层原因究竟是什么?
正如该校一位领导向记者“倒苦水”时说的那样,要办好一所大学必须要与社会各界建立广泛的千丝万缕的联系,也需要社会各个层面给予支持帮助,况且,“在一些交往过程中,出于礼节的需要,‘类似这种接待活动也不是第一次了’”。可见,学校做出这样让学生“愤怒和恶心”的事,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不得已。
如今,很多高等教育资源是由各行政部门直接掌控,而一些评比评优,硕、博点审批更少不了各种带有行政色彩的“专家组”评审验收,学校为了更多的发展资金和机会,则难免千方百计地取悦这些领导和专家。由此,我们在指责学校“堕落”的同时,也有必要拷问一下那些坦然接受女生“停课陪舞”的领导。那些年龄上可以做学生父亲的领导为何会做出这样的事来?这些“领导”究竟是什么来头,他们对于学生陪舞的事为什么不加以制止并主动拒绝?
媒体和学生在反映这件事的时候,不知是否是由于“为尊者讳”,始终没有披露这些领导的来头,校方也对此避而不谈。但是,如果不把这些领导公之于众,就无法从源头上堵住这种丑恶的交易,以后这些领导还会要求学生陪舞,甚至得寸进尺。
武汉大学法学院一位教授在评价此事时指出,“这种取悦上级领导的活动是非常庸俗和低级趣味的,虽无具体的伤害行为发生,但它所反映的实质已涉嫌色性贿赂。”既然涉嫌“贿赂”,那么为了以儆效尤,也有必要把这些接受“贿赂”的“嫌犯”押上道德和法纪的法庭,让他们接受公众乃至行政的审判。(秦淮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