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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出台廉租住房补贴"新政"
青岛新闻网  2004-10-14 18:46:45 新华社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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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石家庄10月12日专电(肖丽)为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石家庄市近日出台了新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施政策。据悉,按此政策,今年10月底前,石家庄市将有400多户1100多人领到廉租住房补贴,总额近60万元。

  新政策规定,凡石家庄市区范围内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低
收入保障线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的城镇居民,均可享受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保障方式以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是指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廉租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按照新政策,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除了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年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未变外,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享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的时间由过去的6年降到1年,另外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人员是否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问题上,也由过去的6年以上降到只要有本市城镇户口即可。

  新政策规定,今年石家庄市廉租住房租金补贴面积标准,是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廉租住房租金补贴额是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补贴4元。据悉,去年石家庄市民政和房管部门联合对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了一次摸底,发现全市有2000多户最低收入家庭,8000多人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0平方米。目前,这些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已经通过各自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了申请,各区审报工作也已基本完成。经过居委会、办事处、房改部门的联合审查,共筛选出了完全符合条件的400多户1100多人进行廉租房租金补贴发放。据悉,到10月底前,将发放补贴60余万元,补贴居住总面积达1万多平方米。(完)

特约编辑 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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