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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尚未开始试点
青岛新闻网  2004-08-27 10:33:37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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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征物业税将在年内开始试点”,这样的传言不但涉及北京、南京、广州、上海等中国的大都市,也已经波及温州、丹东等中小城市。

  国税总局政策法规司官员本周接受采访时则称,关于物业税的开征问题,目前没有在任何地方安排试点;但是,开征的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正在由各相关部门积极推进。

  
 “不能把有关部门在各地的调研活动当作试点。那只是一项研究工作。”这位官员表示,外界对“物业税试点”的理解可能有些偏差,即把在各地安排的调研及准备认为是“试点”。有专家怀疑许多地方争取物业税征收“试点”另有动机,至少有招商引资的目的。

  据《财经时报》点评:一个应需而生,恰到好处的制度不会引起剧烈的市场震荡。

  

  特约编辑:宋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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