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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主体】据8月1日《华西都市报》报道,昨日下午2时许,一全身赤裸的妙龄女子突然在游人如织的成都市琴台路口狂奔起来,令所有路人目瞪口呆。好心的市民在女民警的配合下,为该狂奔的女子穿上衣服。
裸女奔走在街头这是多数人不愿意看到的“景观”。据报道说,该裸女不光跑到马路上拦汽车,还睡在快
车道上,如果不及时制止,不但影响城市的市容,还易发生交通事故。为狂奔的裸女穿上衣服,也需要勇气的。我认为,为裸女穿衣服也是见义勇为。
顾名思义,见义勇为就是看到有正义的事情就勇敢地去,不为名,不为利。显然,众人为狂奔的裸女穿衣服也就是见义勇为。我们在见义勇为上始终认为,只有奋不顾身救别人于“水深火热”之中才是见义勇为;一定要有奋不顾身的英雄壮举场面,就够得上见义勇为了。这说明我们在见义勇为上还受传统观念的桎梏,条条框框太多,使得见义勇为的局限性很小。(刘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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