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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讯
昨天,南京房管部门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出台了《南京市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书》,以此规范南京市各房产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
“这个行业在发展中也是泥沙俱下。”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说,一些中介机构在中介活动中
操作不规范,甚至欺上瞒下,获取不
正当利益,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房地产中介市场和经纪人员从业中的问题,几年来,房管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规范,通过行业自律的形式,发起诚信承诺活动。据悉,到目前为止,南京已有6000余名房地产经纪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取得了房地产经纪从业资格,有900余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取得了从业资质证书。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实行备案制后,房管部门将继续对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房管部门提醒老百姓,在选择中介时应选择已办理备案的企业。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及时查询到该企业的相关资料,以利于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即使发生诉讼,也有利于查找中介机构当事人,及时调查取证,及早解决纠纷。 作者:陈勇民
方市兴 特约编辑:宋广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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