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民俗饮食中的炒菜,是以肉鱼多见,俗称为“大件”。上菜讲究的顺序是,一般先凉后热,先一般后“大件”,先炒溜后煎炸,先咸后淡,先菜后汤,先白酒后啤酒,或同时上各种酒,任客人选用。 吃饭时,主人要亲自给客人布菜、敬酒。过去饮酒多为高度烧酒,也有大黄米制的
老酒或地瓜制的地瓜黄酒。若系喜庆宴席,头一杯必喝红酒,酒宴终了,亦须同干一杯红酒,称为“满堂红”。在农村,没有孩子的人忌喝瓶“底酒”(即已开瓶的残酒)。俗认为喝“底酒”会生闺女。碰杯时,晚辈的酒杯要低于长辈,以示敬意。席间,酒量不行的,可请几位“海量”至亲陪客,猜拳行令至通宵达旦,一醉方休,素有“客不躺倒,酒桌子不撤掉”的习俗。 在宴席上必定有一道菜是整条鱼,上这道菜时,鱼头要朝着客人摆放,以示尊重。主人先请客人举箸品尝,然后同席的人才动筷分享。高档鱼,如加级鱼之类,要将鱼头敬献给客人。吃鱼后,将一面鱼肉吃光了,要吃另一面时,忌讳说“翻过来”,要说“划过来”。
在胶东的宴席上,鱼头对着谁,谁要饮酒三杯,然后大家方可动筷吃鱼。在即墨、崂山等地,有“鱼不让背”之俗。上菜时,鱼背不能对着客人,而要将鱼腹对着客人才合乎礼仪。许多地方都有吃鱼吐刺忌吐在地上,要放在桌上的习俗。通常最后一道菜是严禁上丸子的,民间认为上丸子有“滚蛋”之意,故忌讳。
吃饭间,主人要始终陪坐,忌讳提前离席,而且必频频向客人敬酒、劝酒,夹菜添饭。盛饭时忌勺子往外翻,一说是牢里的舀法,一说是避财水外流。席间吃饭时忌将空碗空碟收走,忌讳席未散抹桌扫地,认为这是“赶客”之意。宴客忌问客人“吃醋不吃醋”,要称醋为“忌讳”。饭后,主人必再向客人敬烟献茶。待客吃水果时,忌讳两人分食一个梨,是“分离(梨)”之意。当然对客人来讲,也有一些禁忌旧俗,如吃饭忌食太饱,要留有余地;吃饭时忌脱衣、松裤带;忌谈论饭菜不好;忌站起身来夹远处的菜;席间忌食光菜盘之食;忌主动要求添菜添饭;吃鱼时忌主动把鱼翻转过来,俗谓“客不翻鱼”;还忌不道别就离席而去。
上述岛城待客民风旧俗,有很多至今仍在流传并沿袭,通过这类风俗可斑窥其浓重的地方特色。(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