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报讯 昨天,市政府发布了我市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引导企业在发展生产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适度增加职工工资。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本企业2003年平均工资为基数,基准线为平均工资增长13%,上线为平均工资增长20%,下线为平均工资增长2%。据介绍,本市城镇各类企业应当在工资指
导线规定的下线和上线区间内,围绕基准线,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合理确定本年度的工资调整幅度。企业应当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积极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收入水平,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暂未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应当征求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的意见,依据工资指导线确定年度工资调整幅度。(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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