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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陕西首例艾滋嫌犯戴上口罩和橡胶手套受审。
核心提示
3月25日,西安市中级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患有艾滋病的嫌疑人。该院不仅将法庭搬到看守所的提审室里,而且还让法警“戴着白色口罩和手套”,被告“同样戴有白色口罩和橡胶手套”。该案法官在接受记者的采访中表示,其实“我们也了解艾滋病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并没有歧视艾滋病病人的意思;但多防范一层,就能多给法警们一些心理安慰”。而专家们对此的观点认识也不一致,“防艾”人士认为造成了对“艾滋病病人的歧视”,而司法人士觉得,这是“不得不为之”的防范。
庭审目击
看守所里开庭 法警戴上口罩
25日,西安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这是该法院第一次与患有艾滋病的嫌疑人打交道,也是陕西省的首例。
与平时在法院里开庭截然不同,当日的庭审是在西安市雁塔区看守所的6号提审室里进行的。法院在提审室里用4张办公桌稍加拼凑,形成了简易的审判区。屋内墙上,还特意挂上了国徽。
在犯罪嫌疑人木某的身边,两名与其直接接触的法警“全副武装”———除了武装带和配枪外,他们每人都戴着白色口罩和手套,木某也戴着口罩和橡胶手套。
担心磨破皮肤
嫌犯未铐手铐
细心的旁听人员还发现,被告席的椅子上挂着一副空手铐。事后执勤法警告诉记者:“这个手铐本来是要将他铐在椅子上的,但是我们担心钢铁手铐有可能磨破皮肤,最终决定不使用手铐。”
被告木某犯罪的缘由很简单,“木某本来在西安靠偷窃为生,因琐事与人发生厮打”,在背部被人刺一刀之后,“持西瓜刀朝对方颈部猛砍一刀后逃走”,后来对方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木某不像有些媒体报道的患有艾滋的嫌疑人那样有“恶意攻击”的现象,整个庭审没什么意外发生。木某一直很平静,而且还不时流露出悔意:“要是当时有人来拉架,也就不会这样了。”
三方说法
主审法官:一切都为防意外
法院透露,这次庭审,法警和被告人戴口罩和手套,主要是为防止接触时发生意外而引起感染;法庭临时设在看守所,“是担心押运途中出事”。
主审法官马建国告诉记者:“我们开庭采取了如此多的措施,并没有歧视艾滋病病人的意思,只是觉得多防范一层,就能多给法警们一些心理安慰。如果不戴手套,他万一自残,鲜血直流时,我们的法警如何去制止?”
“防艾”人士:
这做法实在过分
一位“防艾”志愿者认为,法院和看守所的有些措施有点过了,“医生告诉我们,飞沫、汗液并不是艾滋病病毒的传播途径。法官、警察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如果他们都这样对待艾滋病病人,那普通老百姓怎么想?好不容易营造出来的较利于艾滋病病人的舆论环境,会被他们这样弄得倒退。”
司法人士: 是措施不是歧视
司法部一位专家认为:“司法系统完全有必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当然措施要掌握尺度。我觉得,这是个已然提上日程并亟待解决的课题,与对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偏见与歧视不是一回事儿。”他说:“这是在特定场所下对特定人采取的特殊措施,不是歧视。艾滋嫌疑人与普通的艾滋病病人不一样,万一他们想不开,撞墙自虐或攻击警察,法警怎么制止?徒手吗?谁能保证警察在这个过程中皮肤完好无损?一旦出现警察被艾滋嫌疑人感染,谁来负责。”
链接
庭审“艾滋小偷”
杭州“严加防范”
今年3月2日下午2时,一起艾滋扒窃团伙盗窃案在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由于西湖区法院第一次审理携带艾滋病病毒的犯罪嫌疑人,为确保案件审理顺利进行及在场人员的安全,开庭前,法院做了大量的防护准备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除了对押解犯人的警车进行了安全防护外,庭审现场法警都戴上了口罩、手套,法院还买了一次性口罩给“艾滋小偷”们戴上,并特意配备了专门的签字笔和塑料手套等防护用具,并在庭审前后对法庭和羁押室进行了仔细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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