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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综合消息 前海口市公安局副局长丰凯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日前被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后认为,丰凯利用其担任海口市公安局刑侦处、刑侦支队领导及副局长的职务之便,收受案件当事人 200万元和价值15000元的财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丰凯利用其担任海口市公安局刑侦处、刑侦支队领导及副局长的职务之便,收受案件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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