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宇 只有写诗的时候,他才是杜马兰。也只有在是杜马兰的时候,他才拥有了一双最纯粹的眼睛,婴儿般湛蓝而诧异的眼睛。他发现了人生的喜悦与哀伤,他啜饮着庸常生活背面那不为人知的佳酿。在诗歌中呈现的每一个生活场景,似乎都成为具有某种魔法的东西,那种天然自在的喜
悦如同火花,点燃了沉默火山的喷涌。炽热的火山灰飞扬,诗人骄傲地宣称:这全新的疆土、空气和水属于诗歌,属于你我,属于所有即将到来的诗歌乐土。 相对于众声喧嚣的社会生活,城头变幻大王旗的名利场而言,诗人们的工作往往过于孤立,如同合唱团中的不协调音。
我高声歌唱声音被领唱打断被合唱淹没
被肺粗暴地压迫
当铃声响起时我流下忧郁的泪水因为这群人
即将解散(《合唱团》)
诗人的歌唱质朴、单纯,甚至不在乎这样的歌唱会有多么任性和无度。在合唱团的众口一词中,也正因为这孤立的写作更显得这种坚持的价值和贵重。人们对诗歌的误导和偏见编织了心灵的樊篱,将诗歌隔绝在外,也因此囚禁了生活的精髓。其实,诗歌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有时它们之间仅仅隔了一张纸做的封面而已。
翻开鲜红的封面,诗人炽热的内心世界向你无保留地展开。抒发对人生、对日常生活和世界图景的个人看法,如同一个朋友,平静地述说他的曾经,回溯他此前所经历的人、事、情、理;他的愉快、欢欣、烦忧、哀伤,他对生存的感悟、思考、探索、尝试。你甚至可以真切体会到时间对于诗人本身的塑造,诗歌中藏不住那些皱纹与伤痕,直截了当地袒露在读者眼前。
诗歌话语与日常用语的区别在于,诗是一个独立的文本世界。诗人打破了文本的界限,在《我诗意地安居》等长诗中,将日记、梦境、幻想、事件、意念等嵌入其中,视域开阔、平和而深刻。众多普通的瞬间被浓缩在两三行诗句,这些瞬间也因此而获得了永生。生命的实在体验与自由的浪漫抒情并重。热爱大地的炽热与超脱凡尘的欲望共存。而那个写诗的人也逐渐成为一个“手执时间和耐心”走进课堂的大学教师。
在诗歌中,每一个诗人似乎都孤立无援。抛却群体归属感的诗人,除了自我封锁的诗稿外,仿佛一无所获。众声喧嚣,而诗歌独立。流派的纷争与群体的归属之外,获得了一块安置写作和诗歌的地域将使诗歌更为广阔、深入而且诚实。“我的朋友们怎样写诗,我不知道,就像一只蝴蝶不理解另一只”,诗人的兄弟寥寥,诗稿也秘不示人,他们之间的往来若断若续,但又拥有绵延不绝的友谊与理解。“睡意来了,我不再写诗,希望梦境里我可以继续生活”,诗歌的写作不带有任何功利的目的,仅仅是纯粹的说话。
“我的愉快,就是孤立的写作,除了极少的几个年份,我几乎不读他人的诗,也很少认识什么人,这个源自我个人的写作知觉;这样对写诗很好”。诗人的愉快,在于写作的过程中不断剥离社会所赋予的种种外壳,诗歌、公文、论文、专著不同文体的写作似乎是一种愉快的分裂。“我的愉快,就是向后走,自觉退回时间的深处,回到文学的草根”。那些与诗有关纸片多年来散布在房间的各个角落,有些不好找,有些修改得无法辨认,而这些碎纸片拼合了一个时代的真实面貌,是一个在长江边写诗的知识分子的心灵史。“诗在各种不寻常的时候,给了我各种寻常的帮助:使怯懦坚定,使枯涩流淌,使昏暗光明。”这些不同的时刻,见证了诗人的孤寂、分裂与他的愉快。
在时光的无情流逝中,有什么是始终不变的吗?是诗歌中那间温暖不停电的宿舍吗,是那只烧夜宵的小煤油炉还是那盒名叫一品梅的香烟?当然还有友情、诗歌。
时代有别,但诗人们的歌唱仍然继续。这些就已经让我们足够欣喜了。
(《合唱团》杜马兰著,河北教育出版社“年代诗丛”200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