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事航通[2004]001号青岛市麦岛污水处理厂排海管线维修工程施工
各有关单位及船舶:
青岛市麦岛污水处理厂排海管线维修工程施工已通过水上水下施工安全审核,准予施工。
一、施工水域为以下各点 A、36°03′.32N120°24′.86E
B、36°03′.37N120°25′.27E
C、36°02′.92N120°25′.26E
D、36°02′.82N120°24′.83E依次连线所围成的水域。
二、施工船舶:“方驳83”、“交工20”、“交工31”、“交艇11”三、施工期限:2004年01月06日至2004年03月15日。四、施工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施工,并按照青岛海事局审批意见的具体要求施工,保障安全;
2、施工单位要保证与施工船舶之间的通讯联系渠道畅通,以保证协调施工和施工安全;
3、施工船舶要派专人了望、保持甚高频电话( V
HF)常开并且连续收听16、8频道,以协调施工船舶之间以及通航船舶之间的行动,确保安全;
4、无关船舶不得进入施工水域;通航船舶进入施工水域前须提前与施工船舶联系,保证协调和安全。二
O O四年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