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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渺
本版上期以《就争那口气》为题,报道了画工小胡依法维权的故事。2003年12月31日,我们再次接到画工胡银海的电话,电话接通后,小胡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们’赢了!”
王某没有在限期内按市北劳动监察大队的要求给小胡结账,12月23日,市北劳动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驱车赶到了设在某家居广场的大森画廊,认真的地给王某“上了一课”,王某是个明白人,向执法人员承认了错误,并承诺一周内还钱。12月26日,王某将拖欠小胡的工资送到了市北劳动监察大队。而此时,参加完“三方会谈”的小胡已匆匆赶回胶州,因为刚生产不久的妻子和未满两个月的儿子需要他的照顾,另外,他的父亲又于12月20日将左臂摔成骨折,家里实在离不开他。12月30日,小胡接到了市北劳动局方先生的电话,方先生告诉小胡,他随时可以过来拿钱。12月31日一大早,小胡坐早班车匆匆赶来青岛,到劳动局办完手续后便给我们打来了电话。小胡在电话中说“我们”赢了,他说之所以用“我们”,是因为他相信,这决不是他一个人的胜利!最后,小胡说,他想提醒所有的打工者,如果你的老板拖欠你的工资,一定要留下书面证据。否则,如果老板黑了心,法律也无可奈何,因为法律只相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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